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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曾使我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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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6 01:16:55  |
| 雷蒙德·卡佛:大教堂 |
潘国庆 译
这个瞎子是我太太的一位老朋友,他正在路上,要到我家来做客。他的老婆已经去世,他是去康涅狄格州看望他亡妻的亲戚;从那儿给我太太挂了个电话,预先约定,他准备乘五个小时的火车来这儿,我太太到车站去接他。十年前的一个夏天,在西雅图,我的太太曾在他那里工作过,后来他们就一直没有见过面。可是她和瞎子始终保持联系。他们灌录了录音带,经常通信。他这次来访,我并不欢迎。我跟他素不相识,又是个瞎子,使我心烦。对于瞎子的概念,我是从电影上看来的。电影里,瞎子走路总是慢条斯理,并且从来不笑。有时,他们还要由一条狗领着走路。所以我从来不指望有什么瞎子上我家来。 那年夏天,我妻子在西雅图,急于找个工作做。当时,她身无分文。夏天过后准备和她结婚的那个男人还在军官训练学校读书,而且他也没有钱。不过,她很爱那个家伙,他也爱她,如此等等。有一天,她在报上读到一则广告:招聘助手——给盲人读书,还有电话号码。她打通了电话,到瞎子家里去,当场就说定了。她跟这个瞎子工作了整整一个夏天。她给他念些材料,诸如案例研究、报道等等,还帮他整理在县里社会服务部的那个小办公室。从此,那个瞎子就和我太太成了好朋友。我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呢?那是她自己告诉我的,而且她还告诉我一些其他的事。她在他的办公室工作的最后一天,瞎子问她,他是否可以摸摸她的脸蛋。她表示同意。他用手指把她面孔、鼻子——甚至头颅——到处摸遍了。这件事,她是永远忘不了的。她甚至想写一首诗来描绘这件事。她一直想做诗的。每年,她总得写一二首诗,那总是发生了什么真正重大的事情。 我们第一次一起出去时,她就把她那首诗给我看了。在诗里,她回忆他的手指抚摸她脸上的方式。在诗里,她还谈到她自己的感觉,当瞎子摸她鼻子和嘴唇时,她脑海掠过什么念头。我记得,当时我觉得这首诗并不怎么样。我当然没有对她说。也许是我对诗歌一窍不通。老实说,有时候我想随意找点东西读读,也不会想到这首诗的。 话得说回来,那第一个和她相爱的男人——未来的军官——却是她从小的恋人。所以,没事。那年夏末,她让瞎子摸了她的脸蛋之后,就与他告别,还是去嫁给她从小的……当时,他已经是个正式军官了。她从西雅图搬走了。不过她和那个瞎子仍然保持联系。他们之间的第一次通话大约在一年之后。有一天晚上,她从亚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里打电话给他。她想跟他谈谈,这样他们就谈开了。他叫她寄盘录音带给他,谈谈她近来的生活。她照做了。她把录音带寄过去。在录音带上,她告诉瞎子她和丈夫在军营里的生活情况。她告诉瞎子说,她爱她的丈夫,但她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更不喜欢他干的军事工业那一类工作。她告诉瞎子,她已经写完了一首诗,把他也写了进去。她还告诉他,她正在写一首诗,谈谈当一个空军军官妻子是什么味道。这首诗没有写完,她还在写。瞎子录了一盘磁带,寄给了她。她又录了一盘磁带。这样寄来寄去,还几年没有间断过。我妻子的那个军官丈夫驻扎的基地常常转移,她也接连从美国穆边空军基地、麦圭尔基地、麦康内尔基地,最后从萨克门托附近的特拉维斯基地寄了磁带给他。在特拉维斯,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感到孤寂,觉得她在这种到处流转的生活中和她的亲密的人们隔绝了。她觉得她再也不能这样生活下去了。她走进房间,吞吃了药箱里所有的药片和胶丸,又喝了一瓶杜松子酒把药灌下去,然后,她走进了热气腾腾的浴室,昏厥了过去。 但她没有死,只是得了一场重病,上吐下泻。她的军官——何必提他的名字呢?他是她童年时的恋人,还要说什么呢?——从外面回家来,发现她病倒在那儿,就叫了一辆救护车。她又马上把这些情况录在一盘磁带上,寄给了瞎子。好几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在磁带上,一刻不停地给他寄去。此外,她每年还写一首诗。我想这是她主要的消遣。在一盘磁带里,她对瞎子说,她决定跟她的军官分居一段时间。而在另一盘磁带里,她又告诉他她离婚了。于是我和她开始一同出去,当然她也告诉了她的瞎子。她有什么事都对瞎子说,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有一次她问我,我是否愿意听听刚从瞎子那儿寄来的磁带。这是一年以前的事啦。她说,磁带上有我。于是,我说,好吧,我倒要听一听。我取来了酒,我们俩坐在起居间准备听了。她把磁带放进录音机,调了调几个开关,然后她按了一下启动键。磁带吱吱地响,有个人扯着大嗓门开始讲话。她减低音量。他无关紧要地扯了几分钟,我就听到在这个陌生人——素不相识的瞎子——嘴里提到我的名字。接着,我听到这句话:“从你讲的有关他的全部情况来看,我只能说——”这时,好像有人敲门,就把我们听的打断了。我们再也没有回头来再听这磁带。不过,那无所谓。反正想听的,我都听见了。 现在,这个瞎子要到我的家里来过夜。 “我也许可以带他去玩玩保龄球。”我对我的太太说。她正站在滴水板前切土豆片。听到我的话,就放下小刀,转过身来。 “你要是爱我,”她说,“你可以替我招待他;要是你不爱我的话,那就算了。你要是有朋友,不管什么朋友,只要来我家,我都会让他们过得舒舒服服的。”说完后,她用餐巾擦了擦手。 “我可没有瞎子朋友。”我说。 “你是什么朋友都没有的,”她说,“没有什么可说的,而且,”她接着说,“天晓得,他的妻子刚死呢!难道你连这个都不懂得吗?他刚丧妻!” 我没有理她。她又讲了一些瞎子老婆的情况。她的名字叫比尤拉。比尤拉!这是一个黑女人的名字呀! “他的老婆是个黑人吗?”我问道。 “你疯啦!”我的太太说道,“你到底是说气话还是怎么着?”她捡起一块土豆。我看见她把这块土豆使劲地扔到地板上,滚到炉子下面去了。“您怎么啦?”她说,“喝醉了吗?” “我不过问问。”我说。 这时,我的太太把许多内情详详细细地告诉我。我实在不感兴趣。我喝一口酒,坐在厨房里的桌子旁,听着她说,慢慢地把她说的零零碎碎的情况串在一起了。 比尤拉是在我太太离开瞎子那个夏天去跟他工作的。很快比尤拉和瞎子就在教堂里结了婚。这场婚礼规模很小——本来谁回去参加这种婚礼呢?——只有他们两个,外加牧师和牧师太太。不过这到底还是名副其实的教堂婚礼啊!瞎子说,这是比尤拉的主意。可是,就在那时候,比尤拉肯定已经长了乳腺癌了。他们就这样难舍难分——用我太太的话,难舍难分——生活了八年后,比尤拉的健康开始迅速恶化。她是在西雅图一家医院里去世的。去世时,瞎子坐在她的病床边,紧紧地握住她的手。他们俩结了婚,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当然有性生活),最后他还得给她埋葬送终。他干了这些事,可那倒霉的女人长得什么样子,他却始终没有看见。这是叫我怎么也不懂的。听完我太太的话,我为瞎子隐约地感到有点难过。我募地想到那个女人的生活多么可怜,很觉得遗憾。想想看,一个女人从来不知道她自己在爱人的眼睛里是什么样,那是什么滋味!一个女人竟这样一天一天地生活下来,而从来没有听到她心爱的人儿说几句最最起码的赞美的话儿。一个女人,她的丈夫永远不能看到她的脸上表情——悲惨还是欢快。有的人爱好打扮,有的人喜欢保持天然本色——这对他又有什么两样呢?他的老婆要打扮的话,也尽可以在眼睛周围涂上黛色,在鼻子外面镶上别针,穿上黄色的运动裤和紫色的鞋子,不管穿什么都行。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人世,让瞎子抓住她的手,瞎眼里流下了热泪——这是我现在的想象——在她临死前最后一闪念大概是:他连她的模样如何都不知道,而她就这样匆匆地进入坟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笔小数目的保险金和半块墨西哥二十比索的硬币。另外半块她带进棺材里去了。真惨哪。 瞎子来访的那天,我的太太到火车站去接他。我没事可做,只好坐在那儿干等,心里直犯嘀咕。我喝着酒,看着电视。这时,我听见汽车开进车道。我手里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向外观看。 我瞧见我的太太满面笑容,把汽车停下。我看见她从车里出来,关上车门,脸上还挂者一丝微笑,真叫人奇怪!她绕到车子另一边,瞎子正在从这边门里走出来。瞧这个瞎子的模样,——还有满脸的络腮胡子!这是瞎子的脸上的胡子!我说,真够呛。瞎子把手伸进后车座,拉出了一只手提箱。我的太太挽起他的胳膊,关上车门。她一路上说着话,领着瞎子走过车道,踏上台阶,走进门廊。我关掉电视机,喝完酒,涮了涮玻璃杯,擦干手,然后走去开门。 我的太太说:“我介绍你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的丈夫。他的事情,我都跟你谈过。”她笑容满面,扯着瞎子的大衣袖口。 瞎子放下手提箱,伸手过来。 我握住他的手。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一会儿,就放开了。 “我觉得你的面好熟,我们好像以前见过。”他大声地说道。 “我也觉得这样。”我说。我不知道另外该说些什么。我接着说:“欢迎你来。我常听见我的太太提起你。”接着,我们三个人一起从廊门里走进了起居间。我的太太挽者他的胳膊,领着路,嘴里唠叨着:“向左边走,罗伯特。对啦!当心,那儿有一把椅子。到了。你就坐在这儿。这是沙发,两个星期前买的。” 我开始谈了一些那只旧沙发的事。我十分喜欢那只旧沙发,不过没有说出口来。接着我随便谈了一点其他的事,谈了乘火车沿哈德逊河观看风景的经验。你到纽约去的时候,就应该坐在火车的右边: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就要坐在左侧。 “你旅途愉快吗?”我说,“顺便问一下,你在车上坐哪一边的?” “哪一边!问得真傻,”我的太太说,“坐在哪一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追问道。 “我不过问问吧。”我回答说。 “我坐在右边,”瞎子说,“我差不多有四十年没乘火车了,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坐过一次火车。跟着大人坐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我快要忘记我当时激动的心情了。现在我这把胡子已经留了一个冬天,”他说,“是人家对我说的。亲爱的,我看上去很神气吗?”他问我的太太。 “神气的很,罗伯特,”她回答道,“罗伯特,”她接着说,“罗伯特,见到你太高兴了。” 最后,我的太太把眼光从瞎子身上转过来,看着我,我有一种感觉,她不喜欢看见我这个样子。我只好耸耸肩膀。 我从未碰到过也不认识瞎眼的人。这个瞎子将近五十岁,长得很粗壮结实,秃顶,弯着肩膀,好像压着沉重的东西。他穿着棕色的运动裤,棕色的鞋子和浅棕色的衬衫,还戴着一条领带,外面穿了一件运动员的外套,蛮好看的。他满脸胡子,但他没有手杖,也没戴墨镜。以前,我总以为墨镜是瞎子必戴的东西。说真的,我倒希望他戴一副。乍看起来,他的眼睛跟常人也没有什么两样。不过,你要是仔细瞧瞧,准能瞧出一些毛病来。首先的一点是眼膜里眼白太多,两个瞳仁似乎不由自主地在转着,他自己也控制不了,看了真吓人。我定睛望着瞎子,看见他的左眼的瞳仁似乎转向鼻梁,而他右眼的瞳仁却似乎尽力地保持不动。可是尽力也没有用,他那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在转动着。 我说:“让我给你弄点酒来喝喝。你喜欢喝什么?我们什么酒都有一些。喝酒可是一种很好的消遣。” “老弟,我是个苏格兰人。”他说得极快,而且嗓门很大。 “没错,”我说,“老弟!你是苏格兰人,我早就知道了。” 他用手指摸了一下放在沙发旁边的那只手提箱。他的手在探测我们的态度,这一点我倒不怪他。 “我把那只箱子提到你房里去。”我的太太说。 “不必了,那样搁着很好。”瞎子大声说道,“等我上楼时,可以随身带上去。” “苏格兰威士忌里掺点水,好吗?”我说。 “很少一点儿。”他说。 “我知道。”我说。 他说,就要一点儿。你们知道那个爱尔兰演员巴里.菲茨杰拉德吗?我很像他。菲茨杰拉德说,我喝水的时候,就喝水;我喝威士忌的时候,就喝威士忌。我的太太笑了。瞎子用手拢起他的胡子,放了下来。 我调好了酒,三大杯威士忌,每杯只掺了一点儿水。然后,我们舒舒服服地坐着,谈起罗伯特的旅行来。首先谈了从西海岸长途飞行来到康涅狄格州。接着,他从康涅狄格州转乘火车来到我们这儿。谈到那段旅程时,我们又喝了一口酒。 我记得在哪儿读过一篇文章,说盲人不会吸烟,因为据推测,他们看不到自己吐出的烟雾。我想,对于盲人,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也只是这一点。但是这个瞎子却与众不同,他吸烟一直吸到烟蒂头,接着又点上一枝。不多一会儿,他的烟缸已经磕满了烟灰。我的太太把烟灰倒掉。 当我们坐在桌旁吃饭的时候,我们又喝了一点酒。我的太太一个劲地往罗伯特的盘里夹菜,什么牛肉块呀,土豆片呀,绿豆呀。我给他涂了两块黄油面包。我说:“请你吃黄油面包。”我又吞下几口酒。“现在让我们祈祷。”我说。瞎子俯下了头。我的太太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一愿电话铃不要响;二愿饭菜不会变凉。”我祈祷道。 我们开始专心致志地吃起来,桌上能吃的东西,我们都吃得干干净净,好像今天吃了就没有明天似的。我们一声不吭,只顾埋头吃饭。我们戴着餐巾,大口大口地咀嚼着桌上的饭菜。我们确实认认真真地在吃饭。瞎子马上就能确定饭菜的方位,并且能准确知道每样菜放在他碟子里哪个地方。我看他用刀叉割肉的样子,很为赞赏。他切了两块肉,叉进嘴里;接着全力以赴地去吃土豆片和绿豆。他撕了厚厚地一块黄油面包,塞进了嘴里;然后,他又端起牛奶杯,满满地喝一口。有时他还用手去撕菜,似乎也并不在意。 我们把饭菜吃得精光,连板块草莓馅饼都没剩下。我们坐在那儿,仿佛有点头脑发昏。汗珠从脸上流下来。半晌,我们才立起身来,桌上杯盘狼藉。我们看也不看,径直地走进起居间,又回到老地方坐了下来。罗伯特和我的太太坐在沙发上,我坐在大椅子上。我们又喝了两三口酒。他们俩在谈论十年来他们生活中发生的大事。在部分时间里,我只管听。有时我也插上几句。我不想让他觉得我不在房间里,也不想让她觉得我有被遗忘之感。他们畅谈这十年中他们所经历的事情,把我晾在一边。我盼着听到我太太那张甜蜜的小嘴能说起我的名字,说“于是,这时,我的丈夫进入了我的生活之中”诸如此类的话,可是我始终没有听到。他们谈得更多是罗伯特的事情。罗伯特什么都干过一点,似乎是个十足的万能瞎博士。但最近一二年来,他和他的老婆搞到一个艾米维分送货物的工作。虽然不怎么样,看来他们靠它也能凑合着过日子。瞎子也是业余无线电收发爱好者。他粗声大气地谈着他跟其他爱好者的通话,他们有的在管道,也的在菲律宾,另外一些在阿拉斯加州,连塔希提岛也有他的同好。他说,他要是想去那些地方玩玩,朋友可多了。他不时地把他那张瞎了眼的脸转向我,捋着胡子,问我一些问题。我在现在那个职位上干了几年?(三年。)我喜欢我的工作吗?(不喜欢。)我还准备继续干下去吗?(别的还能干什么呢?)最后,我看瞎子开始犯困了,就站起身去开电视机。 我的太太恼怒地盯着我,快要发作了。接着,她把目光转向瞎子,说:“罗伯特,你家有电视机吗?” 瞎子回答说:“亲爱的,我有两台电视机,一台是彩色的,另一台是黑白的。那台黑白电视机可是一件老古董。我要开电视机,这似乎很滑稽,可是我三天两头开电视机,一开就开那台大彩电。你不觉得好笑吗?” 听完他说的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其实根本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毫无意思。因此,我只管自己看新闻节目,想听听广播员再说些什么。 “这是一台彩电,”瞎子说,“可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反正我能辨别。” “我们才买了不久。”我说。 瞎子哑了一口酒。他捧起他的胡子来,嗅了一下,又放下了。他身子从沙发往前靠了靠,把咖啡桌上的烟灰缸放好,用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然后把身子靠回去,两腿交叉着。 我的太太捂住嘴,打了个哈欠。她伸伸懒腰,说“我想我该上楼去穿件睡衣。我该换件什么别的衣服。罗伯特,你舒舒服服地随便坐着吧。”她说。 “我很舒服。”瞎子回答说。 “在这里,我也希望你舒舒服服,像在家里一样。”她说。 “我很舒服。”瞎子说。 我的太太出去后,我和他坐着听天气预报和体育比赛综述。那时,她已经离开很久了我不知道她会不会下再下楼来。我想她可能已经上床睡大觉了。我希望她下来,我可不愿意这么一个人跟瞎子呆着。我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酒,他回答说当然要。我又问他想不想跟我抽些大麻。我说,我刚刚卷了一枝,其实我并没卷,不过准备待一会儿就卷。 “试试看。”他说。 “他妈的太妙了,”我说,“就是这东西。” 我喝了酒,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然后,我卷了鼓鼓的两枝大麻烟。我点燃了一枝,递给了他。他用手指夹住,放进嘴里,吸了起来。 “尽量多抽一些时候。”我说,我敢说他连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 我的太太申赵粉红色的睡衣,趿着粉红色的拖鞋,从楼上下来 “我问到什么气味?”她说。 “刚才我们想吸些大麻来提提神。”我说。 我的太太恶狠狠地盯我一眼,然后把目光转向瞎子,说:“罗伯特,我想你是不抽大麻的。” 他说:“我现在才开始抽的,亲爱的。万事总有个开头。不过我还没有什么感觉。” “这个东西挺醇厚的,”我说,“这东西很温和。这是一种安神的东西,我想你懂得的,”我接着说,“不会把你搞得头昏脑胀的。” “老弟,少不了会把你搞得头昏脑胀的。”瞎子说着放声大笑。我的太太坐在沙发中间,我和瞎子坐在她的两旁。我把烟卷递给她。她接过去,吸了一口,递还给我。“这有什么好抽的?”她说。片刻,她又说:“这口烟我不该抽。说实话,我眼睛差不多要睁不开了。那顿饭把我撑死了,刚才我不该吃那么多。” “都是草莓馅饼,”瞎子说,“就是草莓馅饼搞的。”他说着,放声大笑。然后,他摇摇头。 “草莓馅饼我们还有。”我说。 “你想再吃一点吗?”我的太太问。 “也许过一会儿想吃一点。”他答道。 我们俩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视。我的太太又打起哈欠来了。她说:“罗伯特,你的床已经铺好,你什么时候向上床睡觉都行。我晓得,你今天是挺劳累了。什么时候准备上床,说一下。”她拉了拉他的胳膊:“罗伯特?” 他醒了过来,说:“真的,我今天过得很愉快。这比录音带好多了,是不是?” 我说:“你来瘾了。”说着,我把那枝烟塞进他的手指间。他吸了几口,把烟含了一会儿,然后再吐出来。他很老练,似乎从九岁起,就一直抽烟了。 “谢谢,老弟,”他说,“不过我以后这一切都是为我准备的。我觉得我已经开始抽出味道来了。”他夹着燃着的烟蒂头,递给了我的太太。 “我也有这种感觉,”她说,“没错,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她接过烟蒂头,递给了我。“我就在你们两人中间坐一会儿,闭目养养神。可别让我打扰你们,好吗?你们两个我谁也不打扰。要是打扰你们,说一声。要不然,我就闭目坐在这儿,等到你们上床睡觉,”她说,“罗伯特,你的床已经铺好。你什么时候去都可以。你的房间就在楼上我们房间的隔壁。你想要睡觉,我们就领你去。喂,你们两个得叫我一声,要是我睡着的话。”她说着,就合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新闻节目播完了。我站起身来,换了个频道,又坐回了沙发。我心里暗想,但愿我的太太没有搞得筋疲力尽。她张着嘴,头靠在沙发的后背上。她侧了一下身子,睡衣在她的腿上松开来,露出了白胖的大腿。我伸出手去把她的睡衣扯好,同时瞟了瞎子一眼。真见鬼!她又把睡衣扯开了。 “什么时候想吃草莓馅饼,就说一声。”我说。 “我会说的。”他说。 我说:“你觉得困了吗?要我领你到床上去吗?你准备上床睡觉吗?” “还不想,”他说,“不,老弟,我想同你多呆一会儿,如果这不妨碍你的话。我要呆到你想上床睡觉。我们过去还没有机会好好聊聊。懂我的意思吗?我觉得今天晚上都让我和她两人独占了。”他捧一捧胡子,又放了下来。他捡起香烟和打火机。 “好吧,”我说。接着我又说:“我很高兴跟你做伴。” 我猜我是很高兴的。每天晚上,我抽些大麻,在睡魔来前,尽量地多坐一会。我和我的太太几乎没有同时上床睡觉过。在我睡得死死的时候,我总是做噩梦。有时,我从梦中惊醒,心里还发慌。 电视机里播放着关于教堂和中世纪的节目。这可不是你爱看的那种通俗节目。我想要看一些别的节目。我换了几个频道,上面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因此,我换回到原来的频道,并且想他表示歉意。 “老弟。没关系,”瞎子说,“我觉得挺好的。你想看什么都行。我总能学到一点东西。学无止境嘛!今天学一点东西也不会对我有什么坏处。我的耳朵挺管用的。”他说。 我们俩默默地坐了一会儿,他欠着身子,头转向我,右耳朝电视机的方向。怪难为他的。他的眼皮不时地要垂下来,他又使劲地睁开。他不时地捋胡须,用力拉扯,好象在冥思苦想从电视上听来的东西。 电视机荧光屏上,一群戴着头巾的人们正遭到身着骷髅服和扮成魔鬼的人们的攻击和折磨。扮成魔鬼的人们戴着面罩、头角和长长的尾巴,这是游行仪式中的一个部分。那个解说的英国人说,每年西班牙都要举行一次。我没法向瞎子结实电视画面。 “骷髅?”他说,“我知道骷髅是什么东西。”他说着,点点头。 这时,电视机里出现了一座大教堂。接着是另一座大教堂的长长的慢镜头。最后,画面转到巴黎那座有名的大教堂。这座教堂的飞拱和尖塔直耸云霄。摄影机拉得远远的,把高耸天际的大教堂全貌拍了下来。 解说的英国人常常停下来,让摄影机绕着大教堂转,或者让镜头环绕着农村,拍摄农夫在田野里赶着牛群。我耐心地等着。后来,我觉得该说些什么。于是我就说:“现在,电视机里出现的是座大教堂外部构造。各种奇妙的雕刻!小雕像刻得像妖怪似的。我猜想,那是在意大利。对啦,是在意大利。这座教堂的墙上有图画呢。” “老弟,壁画吗?”他问道,又啜了一口酒。 我伸手去拿酒杯,里面涓滴不剩。我极力想回忆一些我尚能记起的事情。“你问我这些画都是壁画吗?”我说,“你问得好。我可不晓得。” 摄影机转到里斯本郊外的一座大教堂——葡萄牙大教堂。同法国和意大利的相比,差别不大。不过还是有差别,大多在于教堂内部的差别。这时,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就说:“我想到一个问题,你知道大教堂是怎么样的吗?也就是说,大教堂的样子如何?你懂得我的意思吗?如果有人向你谈到大教堂,你知道他们在谈什么吗?嗨,你晓得它与浸礼会教堂的不同吗?” 他慢悠悠地吐着烟雾。“我知道,盖这样一座大教堂要花成千上百个劳力,时间需要五十到一百年左右,”他说,“当然喽,这只是我刚从解说员那儿听来的。我知道,他们一家几代人都继续盖着同一座教堂。这一点我也是听解说员说的。那些工匠们毕生盖着那个大教堂,可是他们就甭想看到那教堂完工。在这点上,老弟,他们可同我们一样,对吗?”他说着就大笑起来。不一会儿,他的眼皮又垂下来,脑袋不时地往下垂。他似乎在打瞌睡。也许他在幻想他身在葡萄牙。这时,电视机出现了另一个大教堂。这个教堂在德国。英国人继续喋喋不休地解说着。“大教堂,”瞎子说着,坐直身子,脑袋来回摇晃,“你想知道底细的话,老弟,我知道的就这么多。我刚才讲过的。这些东西我都是听你说的。不过你或许能够向我描绘一番?我倒希望你能试一下,我可喜欢听呢。你知道,我实在说不太清楚。” 我目不转睛看着电视上的大教堂镜头。我打哪儿开始描述大教堂呢?这可简直要我的命。这个疯子一定要我描绘个教堂什么的,那简直是对我生命的威胁。 我又注视了一会儿,画面转到乡村去了。我干着急也没用,只好转向瞎子,说:“首先,教堂都是很高大的。”说着,我环顾了一下房间,想寻找一些线索,能启发思路。“它们向上高耸。越耸越高,一直耸入云霄。它们特别大,有几座大得非要支柱撑着不可。这支柱就是把教堂支撑起来的东西。人们叫他们拱架。不知为什么,它们总让我想起高架桥来。也许你也不知道高架桥吧?有时大教堂有妖魔鬼怪,这些都刻在门口;有时也刻些公爵和贵妇。别问我这是为什么。”我说。 他不停地点头。他的身体的整个上部似乎在来回摆动。 “我讲得不太好,是吗?”我问道。 他停住点头,把身子靠在沙发边上,一边听我讲,一边捋着胡须。我看得出我没给他讲清楚。不过他还是等我讲下去。他点点头,好像在想法子鼓舞我。我绞尽脑汁,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可说。“真的,教堂非常大,”我说,“非常之庞大。它们是用石头砌成的,有时也用大理石。在过去,人们盖教堂是为了更加接近上帝。在过去,上帝是人们生活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你从他们盖的教堂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对不起,”我说,“我能为你效劳的似乎就这么多了。我本来就不善讲解。” “很好,老弟,”瞎子说,“嗨,听着。我希望你不介意我向你瞎问。我能问你一些事情吗?让我问你一个简单问题,一个简单的‘是’或者‘不是’的问题。我不过是好奇而已,并不是想跟你找麻烦。你是我的主人嘛。不过我只想问问,你到底信不信教?你不介意我的瞎问吧?” 我摇摇头,可他看不见。反正向瞎子眨眼或点头没有什么两样。“我想我不信教。什么都不信。有时候做到这点是很难的。你懂我的意思吗?” “当然懂喽!”他说。 “那就好啦!”我说。 那个英国人还在那儿没完没了地唠叨。我的太太在睡梦中叹着气。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继续做她的美梦。 “请你一定要原谅我,”我说,“我无法告诉你大教堂到底是什么样子。做这件事,我可不在行。我已尽了我的力量,我可无能为力了。” 瞎子默默地坐着,低着头,听着我说话。 我说:“说心里话,教堂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一点也没有。大教堂嘛,它们就是晚间电视节目里看到的那种玩意儿,不过如此而已。” 这时,瞎子清了清嗓子,吐出一点东西来。他从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然后,他说:“我有办法,老弟。这办法挺好。也是碰巧想起来的事。不用为此焦虑。”他说:“嗨,听我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我有了一个主意。你能给我找几张厚一点的纸来吗?还要一枝钢笔。我们要干一点儿事。我们俩一起画一个教堂。去弄枝笔和一些厚纸来。去吧,老弟,把那些东西拿来。” 于是,我就上楼去。我觉得我的腿一点儿劲都没有。我的腿就像跑过了一阵以后那样提不起来。在我太太的房间里,我四下里打量,发现在她桌上小蓝里有几枝圆珠笔。我想,到哪儿去找他说的那种纸呢。 走下楼来,在厨房里,我找到了一只买菜的纸袋,袋底里还留着洋葱皮。我掏空了纸袋,抖了抖,随手就拿进了起居室,坐下来,把那些东西放在腿旁。我移开了一些东西,压平了纸袋里皱纹,把它平铺在咖啡桌上。 瞎子从沙发上下来坐在地毯上。 他用手指抚摩着白纸。他把纸的正反两面上上下下摸了个遍,连纸边上都摸到了。他还摸了四角。 “好吧,”他说,“好吧,让我们动手吧。” 他摸到我拿笔的那只手,握住我的手。“来吧,老弟,”他说,“画呀,过一会儿你就会明白。我跟着你画。这样就行了。现在就照我跟你说的那样去画。一会儿你就会明白的。画呀。” 于是,我开始画起来。一开始,我画了个箱子,看上去像一座房子——大概就是我住的房子吧。然后,我在房子上面添了一个屋顶。在屋顶两端,我又画上了几个尖塔。疯啦! “不错,”他说,“太好啦。你干得真棒。”他接着说,“老弟,你大概从来没想过,在你一生中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是吗?哎,生活真是奇妙,我们大家都知道。继续画下去,别松劲。” 我添上了拱形窗,画上了飞拱,装上了几扇大门。我无法停笔。电视机已经停止播放。我放下笔,把手指伸缩,松动一下。瞎子摸了一遍白纸,再用手指尖在我画的图上摸一遍。边摸边点头称赞。 “画得真好。”瞎子说。 我又拿起笔,他按住我的手,我又继续画了起来。我决不是什么画家,可我还是继续画下去。 我的太太睁开眼睛,愣愣地望着我们。她从沙发上坐起来,睡衣敞开着。她问道:“你们在干吗呀?快告诉我,我想知道。” 我没有理睬她。 瞎子答道:“我们在画大教堂。我和他已经画得很像样了。加把劲。”他又对我说,“对了。挺好的,”他说,“不错,你到家了,老弟。我敢说。你原以为你不会画,不过你画得挺好的,不是吗?你现在成了行家了。你懂得我的意思吗?真的,过一会儿,这张纸上就会有很美妙的东西出现。那个老式的弯曲处怎么样?”他说,“那儿再添几个人。没有人在,教堂又像什么样子呢?” 我的太太追问道:“出什么事啦?罗伯热,你们在干吗呀?到底出什么事啦?” “没事。”他回答她说。“现在闭上你的眼睛。”瞎子对我说。 我闭上了眼睛,我就照他说的那样闭上眼睛。 “闭好了吗?”他问道,“别出声。” “闭好了。”我回答说。 “就让它那样闭着。”他说,“别停下来。画呀。” 于是,我们继续画下去。我的手在纸上移动时,他的手随着我的转。我活到今天,还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 这时,他开口道,“我想就是这样了。我想你已经画好了,”他接着说,“睁眼看看。你觉得怎样?” 但是我的眼睛还闭着;我想再多闭一会儿,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嗯?”他说,“你在看吗?” 我眼睛仍然紧闭着。我在我的家里,这点我是清楚的,但我又觉得我超然于尘世之外。 “确实有点美妙。”我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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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6 01:16:36  |
| 雷蒙德·卡佛:大教堂 |
潘国庆 译
这个瞎子是我太太的一位老朋友,他正在路上,要到我家来做客。他的老婆已经去世,他是去康涅狄格州看望他亡妻的亲戚;从那儿给我太太挂了个电话,预先约定,他准备乘五个小时的火车来这儿,我太太到车站去接他。十年前的一个夏天,在西雅图,我的太太曾在他那里工作过,后来他们就一直没有见过面。可是她和瞎子始终保持联系。他们灌录了录音带,经常通信。他这次来访,我并不欢迎。我跟他素不相识,又是个瞎子,使我心烦。对于瞎子的概念,我是从电影上看来的。电影里,瞎子走路总是慢条斯理,并且从来不笑。有时,他们还要由一条狗领着走路。所以我从来不指望有什么瞎子上我家来。 那年夏天,我妻子在西雅图,急于找个工作做。当时,她身无分文。夏天过后准备和她结婚的那个男人还在军官训练学校读书,而且他也没有钱。不过,她很爱那个家伙,他也爱她,如此等等。有一天,她在报上读到一则广告:招聘助手——给盲人读书,还有电话号码。她打通了电话,到瞎子家里去,当场就说定了。她跟这个瞎子工作了整整一个夏天。她给他念些材料,诸如案例研究、报道等等,还帮他整理在县里社会服务部的那个小办公室。从此,那个瞎子就和我太太成了好朋友。我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呢?那是她自己告诉我的,而且她还告诉我一些其他的事。她在他的办公室工作的最后一天,瞎子问她,他是否可以摸摸她的脸蛋。她表示同意。他用手指把她面孔、鼻子——甚至头颅——到处摸遍了。这件事,她是永远忘不了的。她甚至想写一首诗来描绘这件事。她一直想做诗的。每年,她总得写一二首诗,那总是发生了什么真正重大的事情。 我们第一次一起出去时,她就把她那首诗给我看了。在诗里,她回忆他的手指抚摸她脸上的方式。在诗里,她还谈到她自己的感觉,当瞎子摸她鼻子和嘴唇时,她脑海掠过什么念头。我记得,当时我觉得这首诗并不怎么样。我当然没有对她说。也许是我对诗歌一窍不通。老实说,有时候我想随意找点东西读读,也不会想到这首诗的。 话得说回来,那第一个和她相爱的男人——未来的军官——却是她从小的恋人。所以,没事。那年夏末,她让瞎子摸了她的脸蛋之后,就与他告别,还是去嫁给她从小的……当时,他已经是个正式军官了。她从西雅图搬走了。不过她和那个瞎子仍然保持联系。他们之间的第一次通话大约在一年之后。有一天晚上,她从亚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里打电话给他。她想跟他谈谈,这样他们就谈开了。他叫她寄盘录音带给他,谈谈她近来的生活。她照做了。她把录音带寄过去。在录音带上,她告诉瞎子她和丈夫在军营里的生活情况。她告诉瞎子说,她爱她的丈夫,但她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更不喜欢他干的军事工业那一类工作。她告诉瞎子,她已经写完了一首诗,把他也写了进去。她还告诉他,她正在写一首诗,谈谈当一个空军军官妻子是什么味道。这首诗没有写完,她还在写。瞎子录了一盘磁带,寄给了她。她又录了一盘磁带。这样寄来寄去,还几年没有间断过。我妻子的那个军官丈夫驻扎的基地常常转移,她也接连从美国穆边空军基地、麦圭尔基地、麦康内尔基地,最后从萨克门托附近的特拉维斯基地寄了磁带给他。在特拉维斯,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感到孤寂,觉得她在这种到处流转的生活中和她的亲密的人们隔绝了。她觉得她再也不能这样生活下去了。她走进房间,吞吃了药箱里所有的药片和胶丸,又喝了一瓶杜松子酒把药灌下去,然后,她走进了热气腾腾的浴室,昏厥了过去。 但她没有死,只是得了一场重病,上吐下泻。她的军官——何必提他的名字呢?他是她童年时的恋人,还要说什么呢?——从外面回家来,发现她病倒在那儿,就叫了一辆救护车。她又马上把这些情况录在一盘磁带上,寄给了瞎子。好几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在磁带上,一刻不停地给他寄去。此外,她每年还写一首诗。我想这是她主要的消遣。在一盘磁带里,她对瞎子说,她决定跟她的军官分居一段时间。而在另一盘磁带里,她又告诉他她离婚了。于是我和她开始一同出去,当然她也告诉了她的瞎子。她有什么事都对瞎子说,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有一次她问我,我是否愿意听听刚从瞎子那儿寄来的磁带。这是一年以前的事啦。她说,磁带上有我。于是,我说,好吧,我倒要听一听。我取来了酒,我们俩坐在起居间准备听了。她把磁带放进录音机,调了调几个开关,然后她按了一下启动键。磁带吱吱地响,有个人扯着大嗓门开始讲话。她减低音量。他无关紧要地扯了几分钟,我就听到在这个陌生人——素不相识的瞎子——嘴里提到我的名字。接着,我听到这句话:“从你讲的有关他的全部情况来看,我只能说——”这时,好像有人敲门,就把我们听的打断了。我们再也没有回头来再听这磁带。不过,那无所谓。反正想听的,我都听见了。 现在,这个瞎子要到我的家里来过夜。 “我也许可以带他去玩玩保龄球。”我对我的太太说。她正站在滴水板前切土豆片。听到我的话,就放下小刀,转过身来。 “你要是爱我,”她说,“你可以替我招待他;要是你不爱我的话,那就算了。你要是有朋友,不管什么朋友,只要来我家,我都会让他们过得舒舒服服的。”说完后,她用餐巾擦了擦手。 “我可没有瞎子朋友。”我说。 “你是什么朋友都没有的,”她说,“没有什么可说的,而且,”她接着说,“天晓得,他的妻子刚死呢!难道你连这个都不懂得吗?他刚丧妻!” 我没有理她。她又讲了一些瞎子老婆的情况。她的名字叫比尤拉。比尤拉!这是一个黑女人的名字呀! “他的老婆是个黑人吗?”我问道。 “你疯啦!”我的太太说道,“你到底是说气话还是怎么着?”她捡起一块土豆。我看见她把这块土豆使劲地扔到地板上,滚到炉子下面去了。“您怎么啦?”她说,“喝醉了吗?” “我不过问问。”我说。 这时,我的太太把许多内情详详细细地告诉我。我实在不感兴趣。我喝一口酒,坐在厨房里的桌子旁,听着她说,慢慢地把她说的零零碎碎的情况串在一起了。 比尤拉是在我太太离开瞎子那个夏天去跟他工作的。很快比尤拉和瞎子就在教堂里结了婚。这场婚礼规模很小——本来谁回去参加这种婚礼呢?——只有他们两个,外加牧师和牧师太太。不过这到底还是名副其实的教堂婚礼啊!瞎子说,这是比尤拉的主意。可是,就在那时候,比尤拉肯定已经长了乳腺癌了。他们就这样难舍难分——用我太太的话,难舍难分——生活了八年后,比尤拉的健康开始迅速恶化。她是在西雅图一家医院里去世的。去世时,瞎子坐在她的病床边,紧紧地握住她的手。他们俩结了婚,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当然有性生活),最后他还得给她埋葬送终。他干了这些事,可那倒霉的女人长得什么样子,他却始终没有看见。这是叫我怎么也不懂的。听完我太太的话,我为瞎子隐约地感到有点难过。我募地想到那个女人的生活多么可怜,很觉得遗憾。想想看,一个女人从来不知道她自己在爱人的眼睛里是什么样,那是什么滋味!一个女人竟这样一天一天地生活下来,而从来没有听到她心爱的人儿说几句最最起码的赞美的话儿。一个女人,她的丈夫永远不能看到她的脸上表情——悲惨还是欢快。有的人爱好打扮,有的人喜欢保持天然本色——这对他又有什么两样呢?他的老婆要打扮的话,也尽可以在眼睛周围涂上黛色,在鼻子外面镶上别针,穿上黄色的运动裤和紫色的鞋子,不管穿什么都行。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人世,让瞎子抓住她的手,瞎眼里流下了热泪——这是我现在的想象——在她临死前最后一闪念大概是:他连她的模样如何都不知道,而她就这样匆匆地进入坟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笔小数目的保险金和半块墨西哥二十比索的硬币。另外半块她带进棺材里去了。真惨哪。 瞎子来访的那天,我的太太到火车站去接他。我没事可做,只好坐在那儿干等,心里直犯嘀咕。我喝着酒,看着电视。这时,我听见汽车开进车道。我手里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向外观看。 我瞧见我的太太满面笑容,把汽车停下。我看见她从车里出来,关上车门,脸上还挂者一丝微笑,真叫人奇怪!她绕到车子另一边,瞎子正在从这边门里走出来。瞧这个瞎子的模样,——还有满脸的络腮胡子!这是瞎子的脸上的胡子!我说,真够呛。瞎子把手伸进后车座,拉出了一只手提箱。我的太太挽起他的胳膊,关上车门。她一路上说着话,领着瞎子走过车道,踏上台阶,走进门廊。我关掉电视机,喝完酒,涮了涮玻璃杯,擦干手,然后走去开门。 我的太太说:“我介绍你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的丈夫。他的事情,我都跟你谈过。”她笑容满面,扯着瞎子的大衣袖口。 瞎子放下手提箱,伸手过来。 我握住他的手。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一会儿,就放开了。 “我觉得你的面好熟,我们好像以前见过。”他大声地说道。 “我也觉得这样。”我说。我不知道另外该说些什么。我接着说:“欢迎你来。我常听见我的太太提起你。”接着,我们三个人一起从廊门里走进了起居间。我的太太挽者他的胳膊,领着路,嘴里唠叨着:“向左边走,罗伯特。对啦!当心,那儿有一把椅子。到了。你就坐在这儿。这是沙发,两个星期前买的。” 我开始谈了一些那只旧沙发的事。我十分喜欢那只旧沙发,不过没有说出口来。接着我随便谈了一点其他的事,谈了乘火车沿哈德逊河观看风景的经验。你到纽约去的时候,就应该坐在火车的右边: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就要坐在左侧。 “你旅途愉快吗?”我说,“顺便问一下,你在车上坐哪一边的?” “哪一边!问得真傻,”我的太太说,“坐在哪一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追问道。 “我不过问问吧。”我回答说。 “我坐在右边,”瞎子说,“我差不多有四十年没乘火车了,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坐过一次火车。跟着大人坐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我快要忘记我当时激动的心情了。现在我这把胡子已经留了一个冬天,”他说,“是人家对我说的。亲爱的,我看上去很神气吗?”他问我的太太。 “神气的很,罗伯特,”她回答道,“罗伯特,”她接着说,“罗伯特,见到你太高兴了。” 最后,我的太太把眼光从瞎子身上转过来,看着我,我有一种感觉,她不喜欢看见我这个样子。我只好耸耸肩膀。 我从未碰到过也不认识瞎眼的人。这个瞎子将近五十岁,长得很粗壮结实,秃顶,弯着肩膀,好像压着沉重的东西。他穿着棕色的运动裤,棕色的鞋子和浅棕色的衬衫,还戴着一条领带,外面穿了一件运动员的外套,蛮好看的。他满脸胡子,但他没有手杖,也没戴墨镜。以前,我总以为墨镜是瞎子必戴的东西。说真的,我倒希望他戴一副。乍看起来,他的眼睛跟常人也没有什么两样。不过,你要是仔细瞧瞧,准能瞧出一些毛病来。首先的一点是眼膜里眼白太多,两个瞳仁似乎不由自主地在转着,他自己也控制不了,看了真吓人。我定睛望着瞎子,看见他的左眼的瞳仁似乎转向鼻梁,而他右眼的瞳仁却似乎尽力地保持不动。可是尽力也没有用,他那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在转动着。 我说:“让我给你弄点酒来喝喝。你喜欢喝什么?我们什么酒都有一些。喝酒可是一种很好的消遣。” “老弟,我是个苏格兰人。”他说得极快,而且嗓门很大。 “没错,”我说,“老弟!你是苏格兰人,我早就知道了。” 他用手指摸了一下放在沙发旁边的那只手提箱。他的手在探测我们的态度,这一点我倒不怪他。 “我把那只箱子提到你房里去。”我的太太说。 “不必了,那样搁着很好。”瞎子大声说道,“等我上楼时,可以随身带上去。” “苏格兰威士忌里掺点水,好吗?”我说。 “很少一点儿。”他说。 “我知道。”我说。 他说,就要一点儿。你们知道那个爱尔兰演员巴里.菲茨杰拉德吗?我很像他。菲茨杰拉德说,我喝水的时候,就喝水;我喝威士忌的时候,就喝威士忌。我的太太笑了。瞎子用手拢起他的胡子,放了下来。 我调好了酒,三大杯威士忌,每杯只掺了一点儿水。然后,我们舒舒服服地坐着,谈起罗伯特的旅行来。首先谈了从西海岸长途飞行来到康涅狄格州。接着,他从康涅狄格州转乘火车来到我们这儿。谈到那段旅程时,我们又喝了一口酒。 我记得在哪儿读过一篇文章,说盲人不会吸烟,因为据推测,他们看不到自己吐出的烟雾。我想,对于盲人,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也只是这一点。但是这个瞎子却与众不同,他吸烟一直吸到烟蒂头,接着又点上一枝。不多一会儿,他的烟缸已经磕满了烟灰。我的太太把烟灰倒掉。 当我们坐在桌旁吃饭的时候,我们又喝了一点酒。我的太太一个劲地往罗伯特的盘里夹菜,什么牛肉块呀,土豆片呀,绿豆呀。我给他涂了两块黄油面包。我说:“请你吃黄油面包。”我又吞下几口酒。“现在让我们祈祷。”我说。瞎子俯下了头。我的太太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一愿电话铃不要响;二愿饭菜不会变凉。”我祈祷道。 我们开始专心致志地吃起来,桌上能吃的东西,我们都吃得干干净净,好像今天吃了就没有明天似的。我们一声不吭,只顾埋头吃饭。我们戴着餐巾,大口大口地咀嚼着桌上的饭菜。我们确实认认真真地在吃饭。瞎子马上就能确定饭菜的方位,并且能准确知道每样菜放在他碟子里哪个地方。我看他用刀叉割肉的样子,很为赞赏。他切了两块肉,叉进嘴里;接着全力以赴地去吃土豆片和绿豆。他撕了厚厚地一块黄油面包,塞进了嘴里;然后,他又端起牛奶杯,满满地喝一口。有时他还用手去撕菜,似乎也并不在意。 我们把饭菜吃得精光,连板块草莓馅饼都没剩下。我们坐在那儿,仿佛有点头脑发昏。汗珠从脸上流下来。半晌,我们才立起身来,桌上杯盘狼藉。我们看也不看,径直地走进起居间,又回到老地方坐了下来。罗伯特和我的太太坐在沙发上,我坐在大椅子上。我们又喝了两三口酒。他们俩在谈论十年来他们生活中发生的大事。在部分时间里,我只管听。有时我也插上几句。我不想让他觉得我不在房间里,也不想让她觉得我有被遗忘之感。他们畅谈这十年中他们所经历的事情,把我晾在一边。我盼着听到我太太那张甜蜜的小嘴能说起我的名字,说“于是,这时,我的丈夫进入了我的生活之中”诸如此类的话,可是我始终没有听到。他们谈得更多是罗伯特的事情。罗伯特什么都干过一点,似乎是个十足的万能瞎博士。但最近一二年来,他和他的老婆搞到一个艾米维分送货物的工作。虽然不怎么样,看来他们靠它也能凑合着过日子。瞎子也是业余无线电收发爱好者。他粗声大气地谈着他跟其他爱好者的通话,他们有的在管道,也的在菲律宾,另外一些在阿拉斯加州,连塔希提岛也有他的同好。他说,他要是想去那些地方玩玩,朋友可多了。他不时地把他那张瞎了眼的脸转向我,捋着胡子,问我一些问题。我在现在那个职位上干了几年?(三年。)我喜欢我的工作吗?(不喜欢。)我还准备继续干下去吗?(别的还能干什么呢?)最后,我看瞎子开始犯困了,就站起身去开电视机。 我的太太恼怒地盯着我,快要发作了。接着,她把目光转向瞎子,说:“罗伯特,你家有电视机吗?” 瞎子回答说:“亲爱的,我有两台电视机,一台是彩色的,另一台是黑白的。那台黑白电视机可是一件老古董。我要开电视机,这似乎很滑稽,可是我三天两头开电视机,一开就开那台大彩电。你不觉得好笑吗?” 听完他说的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其实根本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毫无意思。因此,我只管自己看新闻节目,想听听广播员再说些什么。 “这是一台彩电,”瞎子说,“可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反正我能辨别。” “我们才买了不久。”我说。 瞎子哑了一口酒。他捧起他的胡子来,嗅了一下,又放下了。他身子从沙发往前靠了靠,把咖啡桌上的烟灰缸放好,用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然后把身子靠回去,两腿交叉着。 我的太太捂住嘴,打了个哈欠。她伸伸懒腰,说“我想我该上楼去穿件睡衣。我该换件什么别的衣服。罗伯特,你舒舒服服地随便坐着吧。”她说。 “我很舒服。”瞎子回答说。 “在这里,我也希望你舒舒服服,像在家里一样。”她说。 “我很舒服。”瞎子说。 我的太太出去后,我和他坐着听天气预报和体育比赛综述。那时,她已经离开很久了我不知道她会不会下再下楼来。我想她可能已经上床睡大觉了。我希望她下来,我可不愿意这么一个人跟瞎子呆着。我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酒,他回答说当然要。我又问他想不想跟我抽些大麻。我说,我刚刚卷了一枝,其实我并没卷,不过准备待一会儿就卷。 “试试看。”他说。 “他妈的太妙了,”我说,“就是这东西。” 我喝了酒,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然后,我卷了鼓鼓的两枝大麻烟。我点燃了一枝,递给了他。他用手指夹住,放进嘴里,吸了起来。 “尽量多抽一些时候。”我说,我敢说他连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 我的太太申赵粉红色的睡衣,趿着粉红色的拖鞋,从楼上下来 “我问到什么气味?”她说。 “刚才我们想吸些大麻来提提神。”我说。 我的太太恶狠狠地盯我一眼,然后把目光转向瞎子,说:“罗伯特,我想你是不抽大麻的。” 他说:“我现在才开始抽的,亲爱的。万事总有个开头。不过我还没有什么感觉。” “这个东西挺醇厚的,”我说,“这东西很温和。这是一种安神的东西,我想你懂得的,”我接着说,“不会把你搞得头昏脑胀的。” “老弟,少不了会把你搞得头昏脑胀的。”瞎子说着放声大笑。我的太太坐在沙发中间,我和瞎子坐在她的两旁。我把烟卷递给她。她接过去,吸了一口,递还给我。“这有什么好抽的?”她说。片刻,她又说:“这口烟我不该抽。说实话,我眼睛差不多要睁不开了。那顿饭把我撑死了,刚才我不该吃那么多。” “都是草莓馅饼,”瞎子说,“就是草莓馅饼搞的。”他说着,放声大笑。然后,他摇摇头。 “草莓馅饼我们还有。”我说。 “你想再吃一点吗?”我的太太问。 “也许过一会儿想吃一点。”他答道。 我们俩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视。我的太太又打起哈欠来了。她说:“罗伯特,你的床已经铺好,你什么时候向上床睡觉都行。我晓得,你今天是挺劳累了。什么时候准备上床,说一下。”她拉了拉他的胳膊:“罗伯特?” 他醒了过来,说:“真的,我今天过得很愉快。这比录音带好多了,是不是?” 我说:“你来瘾了。”说着,我把那枝烟塞进他的手指间。他吸了几口,把烟含了一会儿,然后再吐出来。他很老练,似乎从九岁起,就一直抽烟了。 “谢谢,老弟,”他说,“不过我以后这一切都是为我准备的。我觉得我已经开始抽出味道来了。”他夹着燃着的烟蒂头,递给了我的太太。 “我也有这种感觉,”她说,“没错,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她接过烟蒂头,递给了我。“我就在你们两人中间坐一会儿,闭目养养神。可别让我打扰你们,好吗?你们两个我谁也不打扰。要是打扰你们,说一声。要不然,我就闭目坐在这儿,等到你们上床睡觉,”她说,“罗伯特,你的床已经铺好。你什么时候去都可以。你的房间就在楼上我们房间的隔壁。你想要睡觉,我们就领你去。喂,你们两个得叫我一声,要是我睡着的话。”她说着,就合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新闻节目播完了。我站起身来,换了个频道,又坐回了沙发。我心里暗想,但愿我的太太没有搞得筋疲力尽。她张着嘴,头靠在沙发的后背上。她侧了一下身子,睡衣在她的腿上松开来,露出了白胖的大腿。我伸出手去把她的睡衣扯好,同时瞟了瞎子一眼。真见鬼!她又把睡衣扯开了。 “什么时候想吃草莓馅饼,就说一声。”我说。 “我会说的。”他说。 我说:“你觉得困了吗?要我领你到床上去吗?你准备上床睡觉吗?” “还不想,”他说,“不,老弟,我想同你多呆一会儿,如果这不妨碍你的话。我要呆到你想上床睡觉。我们过去还没有机会好好聊聊。懂我的意思吗?我觉得今天晚上都让我和她两人独占了。”他捧一捧胡子,又放了下来。他捡起香烟和打火机。 “好吧,”我说。接着我又说:“我很高兴跟你做伴。” 我猜我是很高兴的。每天晚上,我抽些大麻,在睡魔来前,尽量地多坐一会。我和我的太太几乎没有同时上床睡觉过。在我睡得死死的时候,我总是做噩梦。有时,我从梦中惊醒,心里还发慌。 电视机里播放着关于教堂和中世纪的节目。这可不是你爱看的那种通俗节目。我想要看一些别的节目。我换了几个频道,上面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因此,我换回到原来的频道,并且想他表示歉意。 “老弟。没关系,”瞎子说,“我觉得挺好的。你想看什么都行。我总能学到一点东西。学无止境嘛!今天学一点东西也不会对我有什么坏处。我的耳朵挺管用的。”他说。 我们俩默默地坐了一会儿,他欠着身子,头转向我,右耳朝电视机的方向。怪难为他的。他的眼皮不时地要垂下来,他又使劲地睁开。他不时地捋胡须,用力拉扯,好象在冥思苦想从电视上听来的东西。 电视机荧光屏上,一群戴着头巾的人们正遭到身着骷髅服和扮成魔鬼的人们的攻击和折磨。扮成魔鬼的人们戴着面罩、头角和长长的尾巴,这是游行仪式中的一个部分。那个解说的英国人说,每年西班牙都要举行一次。我没法向瞎子结实电视画面。 “骷髅?”他说,“我知道骷髅是什么东西。”他说着,点点头。 这时,电视机里出现了一座大教堂。接着是另一座大教堂的长长的慢镜头。最后,画面转到巴黎那座有名的大教堂。这座教堂的飞拱和尖塔直耸云霄。摄影机拉得远远的,把高耸天际的大教堂全貌拍了下来。 解说的英国人常常停下来,让摄影机绕着大教堂转,或者让镜头环绕着农村,拍摄农夫在田野里赶着牛群。我耐心地等着。后来,我觉得该说些什么。于是我就说:“现在,电视机里出现的是座大教堂外部构造。各种奇妙的雕刻!小雕像刻得像妖怪似的。我猜想,那是在意大利。对啦,是在意大利。这座教堂的墙上有图画呢。” “老弟,壁画吗?”他问道,又啜了一口酒。 我伸手去拿酒杯,里面涓滴不剩。我极力想回忆一些我尚能记起的事情。“你问我这些画都是壁画吗?”我说,“你问得好。我可不晓得。” 摄影机转到里斯本郊外的一座大教堂——葡萄牙大教堂。同法国和意大利的相比,差别不大。不过还是有差别,大多在于教堂内部的差别。这时,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就说:“我想到一个问题,你知道大教堂是怎么样的吗?也就是说,大教堂的样子如何?你懂得我的意思吗?如果有人向你谈到大教堂,你知道他们在谈什么吗?嗨,你晓得它与浸礼会教堂的不同吗?” 他慢悠悠地吐着烟雾。“我知道,盖这样一座大教堂要花成千上百个劳力,时间需要五十到一百年左右,”他说,“当然喽,这只是我刚从解说员那儿听来的。我知道,他们一家几代人都继续盖着同一座教堂。这一点我也是听解说员说的。那些工匠们毕生盖着那个大教堂,可是他们就甭想看到那教堂完工。在这点上,老弟,他们可同我们一样,对吗?”他说着就大笑起来。不一会儿,他的眼皮又垂下来,脑袋不时地往下垂。他似乎在打瞌睡。也许他在幻想他身在葡萄牙。这时,电视机出现了另一个大教堂。这个教堂在德国。英国人继续喋喋不休地解说着。“大教堂,”瞎子说着,坐直身子,脑袋来回摇晃,“你想知道底细的话,老弟,我知道的就这么多。我刚才讲过的。这些东西我都是听你说的。不过你或许能够向我描绘一番?我倒希望你能试一下,我可喜欢听呢。你知道,我实在说不太清楚。” 我目不转睛看着电视上的大教堂镜头。我打哪儿开始描述大教堂呢?这可简直要我的命。这个疯子一定要我描绘个教堂什么的,那简直是对我生命的威胁。 我又注视了一会儿,画面转到乡村去了。我干着急也没用,只好转向瞎子,说:“首先,教堂都是很高大的。”说着,我环顾了一下房间,想寻找一些线索,能启发思路。“它们向上高耸。越耸越高,一直耸入云霄。它们特别大,有几座大得非要支柱撑着不可。这支柱就是把教堂支撑起来的东西。人们叫他们拱架。不知为什么,它们总让我想起高架桥来。也许你也不知道高架桥吧?有时大教堂有妖魔鬼怪,这些都刻在门口;有时也刻些公爵和贵妇。别问我这是为什么。”我说。 他不停地点头。他的身体的整个上部似乎在来回摆动。 “我讲得不太好,是吗?”我问道。 他停住点头,把身子靠在沙发边上,一边听我讲,一边捋着胡须。我看得出我没给他讲清楚。不过他还是等我讲下去。他点点头,好像在想法子鼓舞我。我绞尽脑汁,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可说。“真的,教堂非常大,”我说,“非常之庞大。它们是用石头砌成的,有时也用大理石。在过去,人们盖教堂是为了更加接近上帝。在过去,上帝是人们生活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你从他们盖的教堂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对不起,”我说,“我能为你效劳的似乎就这么多了。我本来就不善讲解。” “很好,老弟,”瞎子说,“嗨,听着。我希望你不介意我向你瞎问。我能问你一些事情吗?让我问你一个简单问题,一个简单的‘是’或者‘不是’的问题。我不过是好奇而已,并不是想跟你找麻烦。你是我的主人嘛。不过我只想问问,你到底信不信教?你不介意我的瞎问吧?” 我摇摇头,可他看不见。反正向瞎子眨眼或点头没有什么两样。“我想我不信教。什么都不信。有时候做到这点是很难的。你懂我的意思吗?” “当然懂喽!”他说。 “那就好啦!”我说。 那个英国人还在那儿没完没了地唠叨。我的太太在睡梦中叹着气。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继续做她的美梦。 “请你一定要原谅我,”我说,“我无法告诉你大教堂到底是什么样子。做这件事,我可不在行。我已尽了我的力量,我可无能为力了。” 瞎子默默地坐着,低着头,听着我说话。 我说:“说心里话,教堂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一点也没有。大教堂嘛,它们就是晚间电视节目里看到的那种玩意儿,不过如此而已。” 这时,瞎子清了清嗓子,吐出一点东西来。他从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然后,他说:“我有办法,老弟。这办法挺好。也是碰巧想起来的事。不用为此焦虑。”他说:“嗨,听我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我有了一个主意。你能给我找几张厚一点的纸来吗?还要一枝钢笔。我们要干一点儿事。我们俩一起画一个教堂。去弄枝笔和一些厚纸来。去吧,老弟,把那些东西拿来。” 于是,我就上楼去。我觉得我的腿一点儿劲都没有。我的腿就像跑过了一阵以后那样提不起来。在我太太的房间里,我四下里打量,发现在她桌上小蓝里有几枝圆珠笔。我想,到哪儿去找他说的那种纸呢。 走下楼来,在厨房里,我找到了一只买菜的纸袋,袋底里还留着洋葱皮。我掏空了纸袋,抖了抖,随手就拿进了起居室,坐下来,把那些东西放在腿旁。我移开了一些东西,压平了纸袋里皱纹,把它平铺在咖啡桌上。 瞎子从沙发上下来坐在地毯上。 他用手指抚摩着白纸。他把纸的正反两面上上下下摸了个遍,连纸边上都摸到了。他还摸了四角。 “好吧,”他说,“好吧,让我们动手吧。” 他摸到我拿笔的那只手,握住我的手。“来吧,老弟,”他说,“画呀,过一会儿你就会明白。我跟着你画。这样就行了。现在就照我跟你说的那样去画。一会儿你就会明白的。画呀。” 于是,我开始画起来。一开始,我画了个箱子,看上去像一座房子——大概就是我住的房子吧。然后,我在房子上面添了一个屋顶。在屋顶两端,我又画上了几个尖塔。疯啦! “不错,”他说,“太好啦。你干得真棒。”他接着说,“老弟,你大概从来没想过,在你一生中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是吗?哎,生活真是奇妙,我们大家都知道。继续画下去,别松劲。” 我添上了拱形窗,画上了飞拱,装上了几扇大门。我无法停笔。电视机已经停止播放。我放下笔,把手指伸缩,松动一下。瞎子摸了一遍白纸,再用手指尖在我画的图上摸一遍。边摸边点头称赞。 “画得真好。”瞎子说。 我又拿起笔,他按住我的手,我又继续画了起来。我决不是什么画家,可我还是继续画下去。 我的太太睁开眼睛,愣愣地望着我们。她从沙发上坐起来,睡衣敞开着。她问道:“你们在干吗呀?快告诉我,我想知道。” 我没有理睬她。 瞎子答道:“我们在画大教堂。我和他已经画得很像样了。加把劲。”他又对我说,“对了。挺好的,”他说,“不错,你到家了,老弟。我敢说。你原以为你不会画,不过你画得挺好的,不是吗?你现在成了行家了。你懂得我的意思吗?真的,过一会儿,这张纸上就会有很美妙的东西出现。那个老式的弯曲处怎么样?”他说,“那儿再添几个人。没有人在,教堂又像什么样子呢?” 我的太太追问道:“出什么事啦?罗伯热,你们在干吗呀?到底出什么事啦?” “没事。”他回答她说。“现在闭上你的眼睛。”瞎子对我说。 我闭上了眼睛,我就照他说的那样闭上眼睛。 “闭好了吗?”他问道,“别出声。” “闭好了。”我回答说。 “就让它那样闭着。”他说,“别停下来。画呀。” 于是,我们继续画下去。我的手在纸上移动时,他的手随着我的转。我活到今天,还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 这时,他开口道,“我想就是这样了。我想你已经画好了,”他接着说,“睁眼看看。你觉得怎样?” 但是我的眼睛还闭着;我想再多闭一会儿,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嗯?”他说,“你在看吗?” 我眼睛仍然紧闭着。我在我的家里,这点我是清楚的,但我又觉得我超然于尘世之外。 “确实有点美妙。”我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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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3:08:07  |
| 安·贝蒂:时代 |
就要过圣诞节了,凯米和彼得来到开布里奇探望她的父母。他们到达的第二天下午的晚些时候,在彼得上楼去冲淋浴时,凯米也跟着上了楼。她试图能从同父母搭话的尴尬中得到片刻休息。 “为什么每次不在我父母家过圣诞节,我就有一种负罪感?”彼得说。 “那就给他们通个电话嘛。”她说。 “那样我会觉得更糟。” 他对着镜子摸着自己就在几个小时前刚刚刮过的下巴。她知道,每天下午,他都会感觉有胡须的痕迹,但即使他发现了,也并不再刮一次。“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在意我们在哪里,”彼得说。“谁还能有时间陪我姐姐、姐夫、她的三个小家伙,还有她的小猫、小狗和小兔子呢?” “戈比”,凯米说。在彼得脱衣服时,她坐到床的一头。每年都是这样:当他们去肯塔基探望彼得的双亲时,他的母亲就会暗示房间不够住。去年,彼得说要买几个睡袋,而他母亲却说,她觉得让家里的人睡在地板上是很愚蠢的举动,还说他们最好换一个更方便的时间再来。几年前,在凯米和彼得离开纽约去波士顿之前,彼得的父母通过邮件寄给他们每人一份礼物——圣诞长统袜中装着一顶人造狐皮帽,给凯米的袜子中装的是化妆品。彼得的礼物挺有意思——一个手握式嗡音器,洗手时会变黑的肥皂,一个吊着干黄鱼的钥匙链,在袜子的脚趾中折叠着一张百元的钞票。而在给凯米的袜子的脚趾中,她还找到了一个指甲刀。 彼得在淋浴的时候,凯米绕着她的旧房间转了转。他们到家的时候,已被长时间的驾驶弄得精疲力尽。就象在任何一家不知名的汽车旅馆中的房间里一样,她很快就睡着了,对周围的东西没有任何兴趣。现在她才看到,她母亲已经把先前总在这儿的那些废物收拾掉了,但添置了一些东西——她高中时的年鉴,利摩日产盘子里放着她女童子军戒指——这些使得这个房间象个圣祠。几年前,凯米用透明胶代带折成小卷,粘在男友或者说是准男友的照片后,并将这些像片夹在镜子中,拼成一个心的形状。现在镜子里只有两张照片了,都是米歇尔·格雷兹特的——她高中最后一年固定来往的男孩子。她母亲将这些照片巧妙地移到镜框的左右上角,她肯定已经发现了这个秘密。凯米抽出大的那张照片,翻了个个儿。这张藏起来的像片还贴在镜子背面:格雷兹的骨盆向前突出,拇指指着他的胯部,像片上“Nil des perandurm—***”(拉丁文:永不放弃)的字样横过他的胸口。而这些现在看来丝毫没有恶意了。他是第一个与凯米睡过觉的人,凯米现在记得的只是他们发生关系以后的事情。他们一起去了纽约,带着伪造的身份证和格雷兹从他哥哥那儿借的五十块钱。她还记得那天清晨,当她走向旅馆窗前时粗丝地毯将她的脚底挠得痒酥酥的那种感觉。她打开沉重的窗帘,发现竟和旁边的建筑相距极近,伸手可触。这些建筑如此之高如此之近,以至于凯米根本望不到天空。而现在她已经说不出那天是怎样的天气了。这时,她发现照片上米歇尔·格雷兹特的上唇有一点黑。那是灰尘,而不是胡髭。 彼得走出浴室。这些年来,他剪头的次数越来越勤,以至于当她摸他的头时,发卷会因太紧而弹起。他的头看起来有点象香瓜,也可能一模一样——令人感到好笑。她和她朋友在通信时总要谈些各自丈夫的趣事。凯米省略了许多在做爱后告诉过彼得的那些兴奋的感觉。她高中的老师会同意这一点。这位老师喜欢给班上写点打油诗: 你的谈吐可以令人恐怖 只需记住:再详细些。 彼得的湿毛巾飞过凯米,落在床上。他总是象搏斗结束后那样地抛弃它。上周,在巴巴多斯他的公司别墅时,他的皮肤还晒得很黑。彼得穿游泳裤的地方有一大块白色的皮肤。在下午模糊的光线下,他象一片Marimekko布。 彼得穿上长运动裤,系上裤带,用凯米为圣诞节送给他买的漂亮的打火机点燃了一只烟。她在圣诞节之前就给他了。这个打火机是金属筒的,底端有一块生牛皮,当弦被牵动时,外面的金属鼻帽就挡在上面,用来保护火焰。彼得很喜欢这个打火机,而凯米在给他以后又感到有点后悔。当他俩挤在门口,彼得划火柴时她用身体帮他挡住风时的情景总带些戏剧性。她上前两步,紧紧地拥住了彼得,将两手放在他的腋窝下。他的腋窝还是湿潞潞的。她相信这样一个道理:男人在淋浴后从不将自己彻底擦干。他吻过她的前额,停留在她的眉间。凯米没有反应;昨天夜里她告诉彼得,说她不明白别人怎么能够在父母的房子里做爱。他摇了摇头,觉得有点可笑。彼得将汗衫掖入长运动裤,套上毛衣。“就是下雪也没有关系”,他说道。彼得要去跑步了。 他们下了楼。凯米的父亲,一位退休的心脏病专家,坐在起居室里斜摆着的餐桌旁,捏着一份《华尔街日报》的手臂举在半空。他对彼得说:“你是怎样来解决每天一包烟和每天跑步锻炼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说实话,”彼得说“我并不是为了身体才跑步的。跑步能解除我的烦恼,还能使我精力充沛。” “喔?那你认为精神的健康与肉体的健康是可以分割开的?” “噢,斯坦”,凯米的母亲说着走进了起居室,“没有人想跟你争论医学上的事情。” “我并不是在谈论医学。” “大家只是随便说说嘛!” “我从来就不想争论这一点”。 凯米发现越来越没有可能来探望父母了。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总是被告之该做什么,该怎样去思考。而在她结婚后,父母就完全变了。因此在她婚后的第一年,她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古怪的位置上:总是建议父母该怎么去做。有时,他们试着扭转这个局势,而现在他们仅仅用“就这样”作为回答。他们相互争吵,用争辩代替了心平气和的交谈。 她决定和彼得一起去跑步,她取下挂在衣橱衣钩上的防水短外套。她现在还感到外侧的拉链不好弄。彼得帮她把拉链向前拉紧。而这只能使她感到更加无助。彼得看到她的表情时,用鼻子轻轻摩擦着她的头发。“你还希望从他们那儿得到什么?”说着,将拉链拉上。她想,彼得是知道我不想回答他的问题的。 雪正落着。他们走在凯米多年来从不相信的,象圣诞卡一般的景色中。凯米有些希望能从角落里传出圣诞的赞歌。当彼得向左转弯时,她猜他们正向曼斯大街的公园走去。他们路过一座巨大的带有白色护墙板的房子时,看见真正的烛光洒满所有的窗户。“看那儿!”彼得说“看那花环!”。花环挂在房子的前门上,扎得很密,以至于向前凸起,看起来就象有人将一棵巨大的黄杨木连根拔起,并在正中挖了一个窟窿似的。彼得捏了一个雪球扔了过去,差点正中靶心。 “你疯了吗?”凯米抓着他的手说,“要是他们开了门怎么办?” “听我说,”彼得说道,“如果他们是住在纽约,那这个花环就会被偷走,在这儿,每个人都喜欢往里抛雪球。” 在角落里,一个站着的男人直勾勾地盯着地上一只披着方格呢外套的棕色小狗。站在他旁边的一个金发男子说:“我告诉过你,她可能是瞎子,但她仍然喜欢到雪地上来。”第一个男子轻轻拍了拍颤抖的小狗,继续他们的散步。 圣诞节降临在开布里奇。很快就是圣诞夜打开圣诞礼物的时候了。照例,她和彼得会得到一些实用的东西(如股票),还有一些不重要的小玩意儿(象那些对洗碟机来说过于脆弱的玻璃杯),他们每人还会分别得到一份礼物:给凯米的可能是一只金首饰,给彼得的可能是一条丝绸领带。偶尔当凯米希望打扮得象个40年代的商人的时候,她就会打上一条。彼得认为这些领带多少有些女人气——他根本就不喜欢。去年,凯米的父母送她一个青金石戒指时,就在圣诞夜里,彼得躺在床上,从凯米的手上取下戒指来仔细查看。他把戒指带在自己的小指上快速地转动,咧起克拉克·鲍① 般的嘴,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他过去已经试图对凯米显示过他戴上结婚戒指时是怎样的可笑。结婚已经三年了,有时当她问彼得是否不再考虑戴结婚戒指时,多少还是很有些伤感。这倒并不是因为她把一个戒指看成是任何形式的保证。在突然决定结婚之前他俩已经一起生活了两年。但在婚礼前他俩都很自然地期盼着忠贞的一生。如果两人中的谁对其他人感兴趣的话,他们会以自己的最佳方式解决,但是不能对另外一个人炫耀,也不谈论此事。 在上次探望父母前两个月的一个夜里——也就是一年前的那个圣诞节时——彼得把凯米叫醒,告诉凯米了一个和他曾经有过短暂关系的年轻女子。他讲述了和那个女子在一起的感觉——他是如何喜欢在餐馆进餐时她将手压在他手上的感觉;他还记得那个女子是怎样突然间将她的唇印在他前额的皱纹上并吻散他紧锁的眉头,驱散他的愤怒的。彼得的眼泪缓缓落在凯米的枕头上。她还记得他的脸——这是她仅有的一次看见他落泪——他的脸是那么红,那样的浮肿,就象在燃烧。“是不是对你隐瞒得太深了?”彼得说,“你是不是想把枕头压在我的脸上?这样邻居就听不见了?”凯米根本就不在意邻居怎么想,因为她根本不知道邻居是谁。她既没有去安慰他,也没有去动枕头。她很自然地走出去睡在沙发上。第二天早晨他去上班以后,她喝了好几杯咖啡并大哭了一场,试着让自己振奋些。她到格林威治大街昂贵的花店里去买花,给花商指着那些开得很繁的花,让他一朵朵地抽出。她挑选得极为认真。回家后,她整理了一下花枝,将它们插在小瓶子里——每个小瓶子里只插几枝花, 不带任何叶子。到了傍晚彼得快回家的时候,她想到彼得会看到这些花并意识到她的压抑和沉闷。因此她又把所有的花捆在一起,将它们插在餐厅里的一个花瓶里。看着这些花,凯米突然觉察到去年的整个夏天里她是多么地傻:在她越来越迷上彼得的时候,而他却与别人调情和私通。凯米已经开始适应平衡他们间微妙的关系了。她被欺骗了。想起去年秋天的一个下午,在布里克尔大街上彼得停下来点烟时,他们的感觉还是如此接近,这使她困恼万分。当时,莫名地,她用手指去胳肢彼得。她倒并不经常表现出孩子气,她看见他向后退了一步,她大笑起来,又用手去胳肢他。每次当他认为她已停止并想再去划火柴时,她就突然发起攻击, 接着又再次调逗他。她甚至迫使他用肘部挡住他的胃部。“你这是干什么?”彼得说,“难道是美国肿瘤协会派你来折磨我的吗?”人们都看着他们——谁说纽约的人不爱管闲事?——彼得后退着,笑得弯下了身子,嘴里还叼着尚未点燃的烟,他承认他控制不了她。当她想上前抱住他,结束这个游戏的时候,他还不相信已经结束了。他侧过身子,伸出一只手挡住她,用右手笨拙地点火。就在前一天晚上,她还和米歇尔·格雷兹特发生过关系:她可能记得那时的每个细节——笑着走过的胖女人,餐厅外嗡嗡作响的霓虹灯招牌,彼得在街灯下闪烁的不锈钢表带,远处汽车喇叭“嘟、嘟、嘟……”的声音。“再来一次!”,他叫了起来,向后退缩,在一个安全的距离,象一个孩子般地将手指在他头上交叉着。 这时,彼得拍了拍她的臀部,说道,“我要开始跑了”。他往公园的方向跑去。他的跑鞋不断带起雪块。她就看着他跑。他的个儿很高,肩膀也很宽,短皮夹克只打到他的腰部,所以看起来象个正发育的少年穿了件不合身的衣服。她穿的是双牛仔靴而不是跑鞋。为什么她抓住他,在最后一分钟里决定要和他一起去跑步时却又穿错了鞋?难道是她希望彼得丢掉他的披肩吗? 她也许根本没有想到披肩,而彼得跑步时他的围巾掉了下来,他并没有察觉。她走进公园,把围巾捡了起来。这时,雪小了,就要停了。或许老天爷也知道,即使是更冷天气的突然到来也只能使她冻得麻木罢了。一种对阳光的渴望充斥着她的胸腔;的确有些东西在她的体内燃烧着。象她所认识的人一样,她也是看着星期六早晨的胖小猪、汉克、杰克——那些好人得到他们希望得到的,永远没有结局的卡通片长大的。现在她希望有一小股龙卷风,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从这儿刮向另一个地方,卷去那些卡通、卷去车辆,卷去行人。她期望能再次相信风的魔力。 他们回到了家。收音机里正大声播放着音乐。凯米的父亲向她母亲抱怨说: “开始我们听的是该死的哀乐一样的‘鼓手男孩’,现在听的又是安德鲁姐妹唱的“低音军号男孩’!在地狱里怎么过圣诞节?这歌儿不是来自二战来的?他们怎么在圣诞节的时候播放这些蹩脚的东西?可能是那些偏激的主持人。现在所有人都偏激。今天早晨给我加油的那个家伙就这样。送邮件的小家伙们的眼睛瞪得象玩具风车,走起路来就象要踩在地雷上。过个“白色的圣诞节”怎么样?难道他们认为平·克劳斯比② 一辈子都在打高尔夫球吗?” 当凯米把彼得的围巾挂在厨房门后的钉子上时,彼得跟着走了进来。他帮凯米脱掉了外套,将它挂在了围巾上。 “快来看!”凯米的母亲在厨房里自豪地叫道。 他们走进凯米母亲站着的房间。在他们出去的时候,凯米的母亲已经做好了每年的圣诞木:一个厚厚的,相当圆的木头,在树皮的地方插入了巧克力冰激淋,一个小巧的白绿相间的花环压在用面粉做的管子外面,用来装饰其中的一端,另外还有一罐打开的山莓酱,一定是她母亲用来做弓的。 “为这费点力挺值得”凯米的母亲说。“你们俩就象圣诞节早晨看见礼物的孩子。” 凯米笑了。她母亲刚才说的话促使她想摸一摸这块圣诞木——这让她笑了起来,她的手指轻轻地穿过隆起的部分,把它弄得细长些,使树皮至少有一处空隙。她的手指接触到它时就难以停下来——尽管她知道她不得不让自己创造的狂暴的龙卷风永远成为深藏心中的幻想。在她举起手指时,自然,会一种安慰。慢慢地——彼得和她母亲都盯着她——她举起手,仍然带着微笑,开始吮吸粘在手指上的巧克力。 ******** 注①:克拉克·鲍(1905—1965)电影演员。因主演《性感女郎》而出名。1927年主演《翼》获得第一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技术效果两项金像奖。1965年9月27日去世。 注②:平·克劳斯比(1904—1977) 歌唱家,电影演员。1944年主演《与我同行》获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奖。唱片《白色的圣诞节》成为20世纪最流行的歌曲之一。1977年10月14日在打高尔夫球时心脏病突发去世。 【作者简介】安·贝蒂被认为是当代美国最佳作家之一。她的作品虽短小但工于匠心,反映了她那一个年代——60或70年代出生的那些人的期盼与失望。她已著有几部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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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3:06:02  |
| 雷蒙德·卡弗:心静如水 |
[美]雷蒙德·卡弗 夏日茶译 我那时正在理发。我坐在理发椅上,有三个男人沿着墙根坐在我对面。①这等着理发的男人有两个我以前从没见过。但我认出了他们其中一个,尽管我不能确切地想起在哪里见过他。理发师在我头上忙活时我一直在看着他。那人把一根牙签在嘴里弄来弄去。他是一个体格健壮的男人,有着短短的卷发。然后我想起那天看到他一身制服制帽的打扮,在一家银行的门厅里,小眼睛很警惕的模样。 另外两个,一个年龄相当地大,满头的灰卷发。他正在吸烟。第三个男人,猜想年龄不会很大,却几乎秃顶了,两边的头发垂挂在耳朵上面。他穿着伐木鞋,裤子沾着机油,油亮亮的。 理发师一只手放在我头顶,把我转过来细细端详。然后他对那个门卫说,“你打到鹿了吗,查尔斯?” 我喜欢这个理发师。我们不很熟悉,还叫不出对方的名字。但当我进来理发,他就认出我了。他知道我常去钓鱼,所以我们会聊一聊钓鱼。我认为他以前没有打过猎。但他什么话题都能聊。在这点上,他是一个好理发师。 “比尔,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这事儿却又糟透了。”门卫说。他取出牙签将它放在烟灰缸里,摇摇头。“我既打到了又没有打到,所以对你的问题回答是或不是。” 我不喜欢这个男人的声音。对一个门卫来说,这种声音不适合。这不是你所期待的那种声音。 另外两个男人抬起头。年长者正翻阅着一本杂志,吸着烟,另一个小伙子正拿着一张报纸。他们放下手中看的东西,转过头来听门卫讲。 “接着说,查尔斯,”理发师说,“让我们听听。” 理发师又把我的头转了一下,继续用剪子剪。 “我们上了魔岭。老爷子,我,还有小家伙。我们去打那些鹿。老爷子守在岭那边,我和儿子守在这边。孩子那天醉了一夜,看起来糟透了。他脸色发青,喝了一天水,把我和他的都喝了。那时已到了下午,我们天刚亮就出来了。但我们还盼着,指望岭下的猎人能把一些鹿赶到我们这边。所以我们听到谷底的枪声时,就坐在一根木头后边,观察着猎物。” “那深谷下边有几处果园,”拿报纸的小伙子说。他很有些坐立不安,把一条腿架着,将他的靴子晃了一会儿,又换另一条腿架上。“那些鹿总在那些果园附近走动。” “说得没错,”门卫说。“它们在晚上遛进园子,这些杂种,它们吃那些没熟的小苹果。哦,对了,后来我们听到枪声,一只又大又老的公鹿从不到一百英尺远的矮树丛钻出来,我们就坐在那儿严阵以待。孩子和我同时看见了它。当然,他马上卧倒在地开始射击。这个木头疙瘩。那只老公鹿根本没事,结果我孩子根本没吓着它。但它已分辨不出枪声来自什么方向,也不知道向哪一边逃。然后,我打了一枪,但慌乱中,我只把它打晕了。” “把它打晕了?”理发师说。 “你知道,把它打晕了,”门卫说。“一枪打在肚子上。就象是这一枪把它打晕了。于是它垂下脑袋开始这样颤抖,它全身都在颤抖。孩子还在射击。我,我感到我就像回到了朝鲜。于是我又开了一枪,但没有射中。随后那只老公鹿先生又挪回了灌木丛。但是,现在,上帝作证,它已经筋疲力尽,奄奄一息了。孩子瞎打一气,把该死的子弹也打完了。但是我确实打中了。我把一颗子弹射进了它的肚子。我所说的把它打晕了就是这个意思。” “后来呢?”拿报纸的小伙子说,他把报纸卷起来,轻轻地敲着他的膝盖。“后来呢?你一定去追它了,它们每次都找一个难以发现的地方去死。” “但你追它了?”年长的男人问道,虽然这算不上一个真正的问题。 “我追了。我和孩子,我们一起追。但是孩子不顶用,他在追捕中不舒服,我们不得不慢下来。那个笨蛋。”门卫现在想起那时的情形,忍不住笑了起来。“整个晚上喝啤酒,擦猎枪,然后说他能打猎。上帝,现在他该明白了。不过,确实我们追它了。也很好追。血流在地上和叶子上,到处都是血。还从没有看见一只公鹿会流这么多的血。我不知道那个倒霉蛋是怎么一路走过去的。” “有时它们会一直走下去,”拿报纸的小伙子说。“它们每次都找一个难以发现的地方去死。” “我把孩子臭骂了一顿,因为他总放空枪。当他不服气顶嘴时,我狠狠地掴了他一耳光,就这儿。”门卫指着他脑袋的一侧,裂开嘴笑。“我替他自己打了耳光,这个该死的家伙,他还不够老练,他需要这个。但问题是,天开始黑下来,没法再追了,而且孩子不时呕吐不想再追了。” “嗯,现在那些野狼会吃掉那只鹿。”拿报纸的小伙子说,“它们和乌鸦,还有兀鹰。” 他展开报纸,把它一直弄平展,然后放在一边。他又架起一条腿,环顾了一下我们,摇了摇头。 那个年长的男人在椅子里转过来,看着窗外,他点了一根烟。 “我估计是这样,”门卫说,“也挺可怜的,这个狗娘养的老东西。所以,比尔,对你的问题,我是既打到了鹿又没有打到。但不管怎样我们桌上有鹿肉,因为最后老爷子捉到了一只小鹿,已经把它带回营地,吊起来,干净利落地取出了它的内脏。肝、心脏、腰子都包在一张蜡纸里,放进了冰箱。一只小鹿,就一只小杂种,但是我父亲很满意。” 门卫环顾了一下理发店,好象记起了什么,然后他拾起他的牙签,又塞进他的嘴里。 那个年长者捻息了烟,转向门卫。他吸了一口气说,“你现在应该马上出去找那只鹿而不是在这儿等理发。” “你不能那样说话。”门卫说,“你这混蛋,我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我也见过你,”那个老人说。 “伙计们,够了,这是我的理发店。”理发师说。 “我应该扇你几耳光。”年长者说。 “你应该试试看,”那个门卫说。 “查尔斯,”理发师说。 理发师将梳子和剪子放在柜台上,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好象他感觉我正想从椅子上一跃而起跳到中间去。“阿伯特,我到现在已经替查尔斯和他的孩子理发很多年了,我希望你不要再争吵下去。” 理发师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手一直放在我肩上。 “到外面说去。”拿报纸的小伙子说,他很兴奋,脸红红的,希望发生点什么。 “真的够了,”理发师说,“查尔斯,我不想再听到关于这个话题的任何事儿。阿伯特,下一个就该你理了。喂,”理发师转向那个拿报纸的小伙子,“先生,咱们可从来没见过面,但如果你不插手,我会感激不尽。” 门卫站起来,他说,“我想我迟些再来理发,店里这会儿不对劲。” 门卫出去时,把门带上了,重重的。 年长者坐着,吸着烟。他望着窗外,而后仔细地瞧着手背上的什么东西。然后他站起来,戴上他的帽子。 “对不起,比尔,”年长者说,“我能再挨几天。” “好吧,阿伯特。”理发师说。 当那个老头出去后,理发师跨步到窗边看着他的离去。 “阿伯特患肺气肿快死了,”理发师在窗边说,“我们过去常一起钓鱼,他把怎么钓鲑鱼的门道统统教给了我。那些女人,她们常常爬在这老家伙身上做窝。不过他后来脾气大了。但说实在的,有时也是被逼出来的。” 拿报纸的男人坐不下去了,他站起来四处走动,有时停下来一样一样的瞧,比如帽架,比尔和他朋友的相片,从五金店拿来的有全年每个月风景的月历。他翻着每一页。他甚至站在那儿细看比尔挂在墙上镜框里的营业执照。然后他转过身说,“我也要走了。”他这样说了,也真的走了。 “那么,你要不要我理完这个发?”理发师对我说,好象我是这一切事的起因。 理发师把我在椅子里转过来对着镜子,他把手放在我头两边,最后一次摆好我头的姿势,然后他把头低下来紧挨着我的头。 我们一起望着镜子,他的手仍在为我的头发定型。 我望着自己,他也望着我。但即使他看出了什么,也不会发表什么意见。 他用手指在我发间梳理,他梳得很慢,好象在想着别的什么事。他用手指在我发间梳理,他梳得很温柔,就象一个情人做得那样。 那是在加利福尼亚的新月城,上边不远是俄勒冈州边境。不久我就离开了。但如今我又想起那个地方,想起新月城,想起我和妻子在那儿怎样试着过一种新生活,也想起那天上午在理发椅上我是怎样下定决心离开的。如今,我又想起我闭上眼睛让理发师的手指在我发间移动时所感到的平静,想起那些手指的温馨,那些已经开始生长的头发。 注:① 按美国习俗,顾客通常背对大镜,面向后墙,所以能直接看到墙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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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53:42  |
| 加西亚·马尔克斯:埃连陆上遇难 |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邹海仑译
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是哥伦比亚当代作家,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集《蓝宝石般的眼睛》、《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中篇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长篇小说《百年孤独》、《家长的没落》、《霍乱时期的爱情》、《迷宫中的将军》、《绑架逸事》等。他创作之余一直从事新闻工作。作为拉丁美洲的一个左派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他的新闻写作中表现出了他强烈的爱憎。《埃连陆上遇难》也是如此。———译者
1
周五,胡安·米格尔·冈萨雷斯到学校接儿子埃连度周末;别人却告诉他,他的前妻伊丽莎白·布罗唐斯,也就是孩子的亲妈,中午就把孩子接走了,而且一直没有送回来。作为生父,胡安·米格尔倒是觉得,这也是情理中事,没有什么不对头的。自从两年前他和伊丽莎白分手,两人就有默契,即每个周末让孩子在父亲这儿住一天,再到母亲家住一天。但是,伊丽莎白的家整个周末都上了锁,而且周一依然如此,于是胡安·米格尔开始紧张起来。他四处打听,方知情况不妙。其实,有关情况在卡丁内斯城早已尽人皆知:伊丽莎白带着埃连去了迈阿密。与之同行的据说还有12个人,他们挤在一条5米半长的铝制小舢板上,进行了这次冒险。舢板上除了一台破马达,没有任何救生工具。
那是1999年11月22日。胡安·米格尔4个月后说:“那天是我一生的终结。”他和伊丽莎白离婚后,反倒有过一段比较和谐的时光。他俩彼此关爱,真心相待。这其实挺不正常:他俩依然同居一室,而且是同床共枕,连做梦都一样。两人做夫妻没能生出个孩子来,这下做了情人,没准倒能如愿。尽管别人看来不大可能,但他俩却是这么满心指望的。伊丽莎白虽然常常怀孕,可总是不到四个月就流产。终于,在流产了7次以后,小宝宝出世了。他俩决定给孩子取个不同凡响的名字:埃连(Elian),即伊丽莎白(Elizabet)的前三个字母外加胡安(Juan)的后两个字母。
2
伊丽莎白是在她整28岁那天带埃连去迈阿密的。她曾在瓦拉德罗的一家宾馆里当客房经理,一向待人宽和、干活卖力。她爸爸说,她14岁那年就爱上了胡安·米格尔·冈萨雷斯,18岁就嫁给了他。“当时我们像亲兄妹,”胡安·米格尔说。他是收银员,是个有头脑的男人,处事冷静、细致。胡安·米格尔和伊丽莎白离婚后,一直与儿子一起住在卡丁内斯(这一事件的几位主人公都生于斯长于斯),直到伊丽莎白爱上了拉萨洛·拉法挨尔·蒙内罗才真正分开。要知道,蒙内罗是附近的一个无赖。不久,胡安·米格尔也另起炉灶,和内尔西·卡迈塔结了婚。他们生了一个儿子,小家伙现在才6个月。
胡安·米格尔根本没费多大的劲儿,就打听到了埃连的去向;因为在加勒比这地方,人人都无所不知,就像一位知情者对我说起的那样:“甚至事儿还没发生就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大伙都知道,这次冒险的始作俑者是蒙内罗。为了探路,他少说已经跑了两个来回。此人既胆大又有能耐,这次带往美国的,除了伊丽莎白和她的儿子,还有他的亲生父母和同胞兄弟。他父亲已年过七旬;母亲也年迈多病,前不久刚患过心肌梗塞。拉萨洛的一个同伙干脆把全家都带上了。临行的最后一刻,又有3个人加入进来,原因是他们各交了1000美元的偷渡费。这3人是:22岁的亚利安妮·霍塔,她5岁的小女儿艾丝法妮,以及她女友的丈夫尼瓦尔多·弗拉迪米尔。
3
在美国领海遇难,幸存者常常都能顺利地被接收为美国移民,这是个屡试不爽的通例。卡丁内斯是个绝好的出发地点:一是它靠近佛罗里达;二是有些海边洞穴有红树林和沼泽地做掩护;再就是这个地方有造小舢板的传统和材料,特别是铝管很丰富,它们通常被用来浇灌柑橘园。其实,本来这些小舢板是为了在附近的扎帕达沼泽和戴尔泰索罗环礁湖上打渔的。听说,蒙内罗为了买马达、造小船,花费了200美元和800古巴比索。结果便是那艘救生艇似的小舢板,上面既没船篷也无座位。3只汽车内胎,权当是全船14个人的救生工具。舢板拥挤,海途遥远,大多数人都预先打了格拉维诺尔,以防晕船。
事后得知,他们第一次起航是在11月20日,但未到半途就出了故障,以至于不得不折回。他们在岸上整整藏匿了两天,才将马达修好。可就在这当儿,胡安·米格尔还以为儿子已经到了迈阿密。虽说舢板出现这种情况是头一回,但却足以让亚利安妮·霍塔相信,这对于她的小女儿来说未免太危险了。于是她拿定主意,先让女儿和家人留在古巴,等到日后有更安全的方式或路线时,再把他们接走。也正是这个时候,埃连渐渐意识到这次渡海的凶险,尖声叫着要求把他留下。
他们终于在22日黎明时分再次起航出发。后来,幸存者在佛罗里达报刊上陈述,当时海面上风平浪静,可马达的情况却依然糟糕。事故发生后,消息通过越洋电话传到卡丁内斯,让我们知道一些惊心动魄的海难细节。据他们说,22日午夜,马达再次半途而废,无望的男人就把它从小船上拆下来,并把它扔进了汪洋大海,以为这样至少可以减轻一些负荷。谁料想舢板因此而失去了平衡,急速翻向一侧,所有的乘客呼啦一下,统统掉进了大海。这很可能又造成了铝管焊缝破裂,最终使舢板迅速下沉。
于是末日来临,所有的人都掉进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地狱的恐怖使他们惊恐万状。不会游泳的老人,坚持不了多久就淹死了。晕船药格拉维诺尔使人昏昏欲睡,肯定也对大多数人起了作用,使他们无法清醒有力地挣扎逃命。亚利安妮和尼瓦尔多侥幸抓住了一个汽车内胎;埃连,可能还有他母亲抓住了另一个。至于第三个内胎的下落,则没有人知道。埃连会游泳,但伊丽莎白不会,她可能是在极度的慌乱和恐惧中放弃求生机会的。“我看着妈妈消失在大海里,”男孩这时候在电话里告诉他父亲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那种情况下,她居然还能想到并不失时机地递给儿子一瓶淡水。不过,那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4
尽管胡安·米格尔最初得到的消息并不准确,但他有一种悲剧的预感。他给他的叔叔打了几次电话(叔叔拉萨洛·冈萨雷斯已经在迈阿密生活多年),问是否有偷渡船只或者海难沉船之类的消息。叔叔竟一无所知。终于到了11月25日,也就是星期四的黎明,随着一连串情况的发生,消息传来了。在迈阿密的海滩上,一个渔民发现了一具尸体。后来,人们又发现亚利安妮和尼瓦尔多还活着。再后来,在劳德戴尔堡的海面上,出现了一个小男孩。当时他昏迷不醒,皮肤被太阳严重灼伤,脸朝天横躺在一个轮胎上。这孩子就是埃连,是此次海难的最后一个幸存者。
胡安·米格尔听到这个消息后,希望立即听到孩子的声音,只是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11月25日,迈阿密的一位医生给他打来电话,询问孩子的病史。胡安·米格尔欣喜若狂。原来,埃连向医生说出了他父亲的姓名,以及在卡丁内斯的住址和电话。
5
第二天,胡安·米格尔和埃连通话了。
埃连心烦意乱,他告诉父亲,他亲眼看见母亲是怎么淹死的。他还说他弄丢了自己的背包和校服。胡安·米格尔认为这只是孩子神志恍惚的一个征候。于是他安慰儿子说:“不,孩子,你的校服在我这儿,背包也在我这儿,会替你准备好的。”但是,埃连在他母亲家可能还有一个背包,或者他们临时又给他买了一个,所以他临行才没有回家来取。他喜欢学校,而且很想回来上课,这一点几天以后便清楚地表现出来。当时他在电话里告诉他的老师:“请好好照看我的书桌。”
6
最初的几个电话,就使胡安·米格尔意识到,迈阿密有什么人在破坏他和儿子的通话。
“您该知道,从一开始他们就千方百计地阻挠我们。”他告诉我,“有时候,我们正说着话,他们不是冲孩子大声喊叫,就是把电视动画片的声音调到最大音量,再不然就有意在他嘴里放上一块糖果,简直教你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后来,埃连的奶奶和外婆拉奎尔·罗德里格斯和玛塞拉·昆唐特跑到迈阿密,亲身领教了这种策略的折磨。她们对埃连的探望原计划要持续两天,却被人无端地缩短成90分钟,而且不断有人蓄意用五花八门的招数打断他们的交谈。她们说,她们和埃连单独相处的时间不超过一刻钟。她们忧心忡忡地回到了古巴,对孩子身上发生的巨大变化感到十分震惊。“这孩子简直变成了另一个人,”她们说。孩子变得非常羞怯,这让她们感到很伤心。过去的他曾是那么天真活泼,聪明伶俐,而且有惊人的绘画天分。她们呼吁说:“我们必须救救他!”
而在迈阿密,看来没有人在乎这种文化环境的大改变对埃连正在造成什么样的精神伤害,他现在正被迫接受这种改变。12月6日,被软禁在迈阿密的他,举行了6岁生日晚会。他的东道主们给他拍摄了一张照片。照片上,他头戴钢盔,身裹美国国旗,包围着的是各种玩具武器。可就在不久之后,密歇根州一个和他同样年龄的男孩用一把手枪把同班同学给打死了。
换句话说,埃连遭遇的真正劫难并非发生在公海上,而是在他踏上美国领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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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52:25  |
| 胡里奥·科塔萨尔:黑色模拟 |
【阿根廷】胡里奥·科塔萨尔 赵振江 译
胡里奥·科塔萨尔(1914-1984)是拉丁美洲后先锋派(相当于欧美的后现代)作家,是博尔赫斯的精神之子、得意门生。“我不区别现实与幻想,”他说,“对我来说,幻想总是源于日常生活。”在这个短篇中,作者以极其严肃认真的语气,为我们描述了一个荒诞离奇的故事,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黑色幽默。至于作者的意图何在,每个读者都可以得出自己的结论,而无须他人点拨与说教。
———译者
我们是一个奇怪的家庭。在这个为了义务或吹嘘而做事的国度里,我们喜欢自由选择,就是喜欢这样,喜欢毫无用处的模拟。
我们有一个缺陷:没有独创性。几乎我们要做的一切都是受著名模特的启发———坦白地说,就是抄袭。即便有什么新招儿,也总是不合时宜、令人吃惊或引起轩然大波。我大伯说,我们就像拓蓝纸下面的抄件,与原作一模一样,只是颜色、纸张和目的不同。我三姐则以安徒生的机械夜莺自比;她的浪漫简直令人厌恶。
我们是个大家庭,住在洪堡大街。
我们做事情,但要进行表述却很困难,因为缺少最重要的东西,对做事情的渴望与期盼,比结果重要得多的惊喜,使全家宛似纸牌的城堡坍塌在地上,而且一连数日只有叹息与狂笑的失败。讲述我们的所作所为有时简直是填补无法填补的空白,因为我们往往遭遇贫穷、囚禁或疾病,有人死去或者有人叛变(提到这便令人痛心)、放弃或进了“税务局”(人们一进了“税务局”,便“六亲不认”,只认钱了。所以作者如是说。———译者注)。但不要因此而推论出我们遇到了挫折或感到悲哀。
我们住在太平洋大街,我们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是很多有思想并乐于付诸实践的人。绞刑架就是一例,这个主意究竟出自何人,至今众说纷纭,五妹认为是我堂兄弟中的一个,因为他们很有哲学头脑,可我大伯却坚持说,是他读了一部袍剑小说以后想出来的。其实这对我们无关紧要,唯一有意义的是做实事,所以我对叙述此事毫无情趣,不过是为了不觉得这无聊傍晚的雨声离得这么近罢了。
我们家门前有个花园,这在洪堡大街十分少见。它如一般院落大小,可是却比街道高出三级台阶,显然像一个平台,是做绞刑架的理想场地。由于围栏是用毛石和铁棍砌成的,因此干活的时候,行人不会进到家里来;他们可以躲在街上,一连几个小时,但对我们却无妨碍。“我们在月圆时动工”,我父亲指示说。白天我们到胡安·保蒂斯塔·胡斯托大街的料场去找木料和铁料,但我的姐妹们却留在客厅里学习狼叫,因为我小姑认为,绞刑架会把狼招来并引得它们对着月亮嚎叫。钉子和工具由我的堂兄弟们负责;大伯画草图,并与我母亲和二叔探讨刑具的规格与样式。我记得讨论的结果:他们严肃地决定要建造一个相当高的刑场,竖立起一个滑轮和一座绞刑架,并留有自由的空间以便根据案情来决定是用刑还是砍头。大伯觉得,与他的初衷相比,这显得十分贫乏与寒酸,但花园的面积与材料的消费总是使全家的雄心受到局限。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吃过意大利面条之后开始动工。尽管我们从不在乎邻居们说什么,为数不多的旁观者显然以为我们要加盖一两间房屋以扩大居住面积。第一个感到惊讶的是堂克雷斯塔,对面的小老头儿,他来询问我们为什么要设置那座平台。我的姐妹们聚集在花园的角落里,发出几声狼叫。好多人围拢来,但我们一直干到夜幕降临,建好了平台和两个台阶(为了神甫和囚徒用的,因为他们不应走在一起)。星期一,一部分家人去做各自的营生,既然活着就得做点什么,其余的人就开始立绞刑架,而大伯则在查阅古代滑轮的图纸。他的思路是将滑轮尽可能高地置于一根稍稍弯曲的杆子上,比如一棵刮光了的白杨树干。为了使他高兴,二哥和堂兄弟们开着小卡车去寻找白杨树;与此同时,大伯和母亲在安装滑轮的辐条,我在准备一个铁箍。那时我们都很开心,因为到处都是锤子的敲击声,姐妹们在客厅学着狼叫,邻居们聚拢在街道上交头接耳,在晚霞的紫红色中,绞刑架渐渐耸立起来,只见小叔骑在横梁上,固定钩子并打着活结。
事情到了这个程度,街上的人们都明白了我们在做什么,抗议与威胁的合唱快乐地鼓舞着我们以滑轮的竖立而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有几位放肆的人企图阻止二哥和堂兄弟们用小卡车将那棵理想的白杨树干运进家门。全家自始至终努力地将树干箍紧,齐心协力地往花园里拉,一个揪着树根的小孩儿也被拉了进来。父亲亲自将小孩儿还给了他怒不可遏的父母,礼貌地将他送过了街道,在人们将注意力集中在这感情的交流时,大伯在堂兄弟们的帮助下,已将滑轮安装在树干的一端并着手将它竖立起来。正当全家聚集在平台上赞扬绞刑架优美的形象时,警察来了。只有三姐站在门口,自然由她与副局长本人交涉。没费多少唇舌就说服了他:我们是在自家施工,只有绞刑架的使用才具有违反宪法的性质,邻居们的嘀嘀咕咕无非是出于怨恨与嫉妒。夜幕的降临使我们避免了浪费更多的时间。
在一盏电石灯的照耀下,我们在平台上吃晚饭,上百个怀着怨恨心理的邻居窥视着我们;我们觉得烤乳猪从来没有这么香过,红葡萄酒也更浓更甜了。一阵北风轻轻地摇曳着绞刑架的绳索;滑轮发出吱吱声,好像乌鸦已落在那里吃东西了。围观者们开始离去,嘴里嘟囔着威胁的话语;二三十个固执的人留在街道上,似乎在等候着发生什么事情。喝过咖啡之后,为了观看从平台栏杆上升起的月亮,我们熄灭了灯盏,姐妹们嚎叫着,堂兄弟与叔伯们在平台上漫步,踩得地基直颤。在接下来的寂静中,月亮已经升到绳索活结的高度,在滑轮上似乎笼罩着一片镶着银边的云。我们看着这一切,从心里感到快乐,可邻居们却在街道上嘀咕,似乎已处在绝望的边缘。他们点着了纸烟,开始离去,有些穿着睡衣,另一些走得更慢。街上没人了,远处有警笛声,108路小公共汽车定时驶过;我们已经睡觉去了,做着关于节日、大象和丝绸衣裳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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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50:16  |
| 阿波利奈尔:一部漂亮的电影 |
通常金钱与犯罪总是连在一起。奥梅桑侯爵告诉读者,谁都不能问心无愧地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他创办了电影公司,为了挣钱,就得吸引观众,而为了吊观众的胃口……谁能问心无愧地说没有犯过罪呢?奥梅桑侯爵问道。对我来说,我已经不去列数它们了。我犯过好几次罪,它们为我带来不少的钱。如果我今天还没有成为百万富翁,那应该责怪的是我的胃口,而不是我的谨慎。
1901年,我跟几个朋友一起创办了国际电影公司,我们把它简称为C.I.C。它的生意很简单,首先设法拍到一些很有意思的影片,然后在欧洲和美洲的主要大城市中组织上映。我们的计划得到了切实的执行。靠着一个贴身男仆的内应,我们拍到了共和国总统早上起床的有意思镜头。我们同样还拍摄了阿尔巴尼亚小王子的诞生过程。另一方面,我们以极其昂贵的价格,收买了苏丹几个高级官员,把帝国首相梅莱克—帕夏极为感人的悲剧一劳永逸地凝固为流动的画面:他在向妻子儿女作了令人心碎的诀别后,听从主子的命令,在他佩拉家中的阳台上,喝下了那杯下毒的咖啡。
然而,我们还缺少表现犯罪内容的电影。但是,人们又怎么能预先得知一桩罪行在什么时候发生,而且,恐怕很少有罪犯会公开作案的。
我们对使用合法手段获取一个行凶场面已经绝望,便决定在一个别墅中组织一次凶杀。我们在巴黎的奥泰伊区租下了一个别墅。我们本来是打算雇佣演员来模拟我们尚还缺少的犯罪场景的,但是,这样做的话,我们就将欺骗那些未来的观众,为他们提供一些作了弊的场面,而观众早已习惯于认为,我们拍摄的只是活生生的现实,我们不会满足于一场简单的戏剧游戏,即便它完美无缺。我们甚至还想以抽签来决定,我们中由谁作出牺牲,来犯下罪行,让我们的摄影机拍摄下来。但是,这样的勇敢者似乎不存在。总之,我们是一个由正派人士组成的公司,谁都不想丧失名誉,即便是为一个商业目的。
一天夜里,我们埋伏在一条荒凉街道的拐角处,离我们租下的别墅不远。我们一共6个人,全都带着手枪。有一对男女经过那里。那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和一个年轻的女郎,在我们的眼中,他们那十分考究的穿戴,正好适合于为我们提供一次血腥凶杀所需的有趣因素。我们悄悄地扑向这一对男女,捆住他们的手脚,把他们带到别墅中。我们先把他们丢在那里,由我们中的一人看守。接着,我们又回到街上去埋伏,这次经过的是一个身穿夜礼服、两鬓染霜的先生,他刚一出现,我们就迎上去截住,不由分说就把他拖回了别墅。他无谓地抵抗着,我们的手枪也确实使他有道理大喊大叫,显现出勇气。我们的摄影师架起了机器,把灯光调合适了,一切准备就绪,等着拍下罪行。我们4个人围站在摄影师旁边,端着手枪对准那3个俘虏。年轻男子和年轻女郎已经昏了过去。我走上前,以令人感动的小心翼翼,脱去他们的衣服。我扒下那女郎的裙子和胸衣,让那个男人只穿着衬衣。然后,我对那个衣冠楚楚的先生说:“先生,我的朋友和我,我们丝毫不打算伤害您。但是,我们命令您,用这把就放在您脚边的尖刀,杀死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不然,就要您的命。您首先应该竭力使他们恢复清醒。您可要小心,千万别让他们把您给掐死。不过,既然他们赤手空拳,毫无疑问,您会干得很利落的。”
“先生,”未来的凶手彬彬有礼地对我说,“面对暴力时当然应该让步。你们的安排已成定局,我自然不打算说服你们改变一个其理由在我看来仍然不甚明确的决定,不过,我对你们有一个请求,一个惟一的请求:请允许我把我的脸蒙起来。”
我们商量了一下,认为他蒙起脸来更好,无论对他还是对我们,这样都更好。于是,我在他的脸上绑了一块头巾,并在头巾蒙着眼睛的地方弄了两个洞,这样,无赖就开始动手了。
他击打了一下年轻人的手。我们的摄影机运转起来,记录下了这悲怆动人的一幕。
凶手用刀尖刺伤了对手的胳膊。年轻人痛得跳了起来,由于恐惧而激发出的一股力量,使他一步跳到进犯者的背后。一阵短暂的搏斗。年轻的女郎也从昏迷中醒来,赶上来帮助她的男友。但是她被尖刀刺中心口,第一个倒下去。然后,是那个年轻男子倒下去。他的脖子被割断了,身子如泥一般慢慢地瘫陷。凶手干得真漂亮。在搏斗过程中,他连脸上的头巾都没有挪动一下,我们的摄影机转动时,他的脸上一直都蒙着头巾。
“这一下,你们该满意了吧,先生们,”他问我们,“现在,我可以好好洗一下了吧?”
我们向他表示祝贺,他去洗了手,梳了头,刷了牙。
然后,摄影机停止了工作。
凶手等着我们打扫现场,消除痕迹,因为到第二天,警察肯定会赶来的。我们是一起出的门。凶手向我们拱手作别,活脱脱一个上流社会绅士的样子。他急匆匆地返回他的社交圈,因为毫无疑问,在如此的一次历险之后,他当天晚上赢得了一笔数目惊人的钞票。我们没有忘记赞扬一通这位表演者,向他告别后,便去睡觉了。
我们完成了我们耸人听闻的罪行。
罪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死者中,那个女的是巴尔干半岛某小国驻法公使的妻子,而她的情人,则是德国北部某公国的王位觊觎者的儿子。
我们当时租用别墅时,用的是假名,而那房东,为了不招来什么麻烦,声称那个被杀死的年轻人就是他的房客。整整两个月期间,警察们忙得不可开交。报纸纷纷发表专题报道。由于我们已经开始了巡回放映,你可以想象我们的成功。警察连一秒钟都没有猜想到,我们提供的正是那一天凶杀的现实。然而,我们很在意地清清楚楚地宣布了它。但是,公众是不会弄错的。他们给了我们一个热情洋溢的欢迎,无论在欧洲还是在美洲,我们都大大地赚了一把,足够我们公司的成员在半年之后分到总共34.2万法郎的红利。
因为罪行造成的反响过于巨大,不惩罚是说不过去了,警察局最终抓了一个利凡得人(指地中海东部海岸的人———译者注),因为他无法提供罪行之夜不在场的有效证据,便被抓来当替罪羊。尽管他反复辩白,最后还是逃不脱被处以死刑。我们又有了一次机会。这一次,纯粹出于偶然,我们的摄影师得以拍摄下处刑过程。就这样,我们又让观众享受了新的一幕剧,场面精彩,十分吸引人。
两年后,出于一种我在此无法明示的原因,我们的公司散伙了。我个人拿到了100多万法郎,接着,在下一年的赌马中,我又把这笔钱输了个干干净净。
纪尧姆·阿波利奈尔(GuillaumeApollinaire,1880—1918),法国著名诗人、小说家、剧作家和文艺评论家,被认为是超现实主义流派的先驱。他是私生子,在孤独中成长,在孤独中开始文学创作。诗集有《动物小唱》、《烈酒集》、《图画诗》等,手法新颖、大胆、出奇,尤其注重作品图形式的视觉效果,对后世启迪极大。小说作品除了早年的一些色情故事外,还有《异教派首领和公司》、《被杀害的诗人》等集子。他的小说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以貌似荒诞的故事情节、幽默的语调、冷峻的文字,对社会中的丑恶与愚蠢现象进行无情的揭露。
《一部漂亮的电影》最早于1907年12月23日发表于《穑月》,后收入《异教派首领和公司》中。———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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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46:06  |
| 伊凡·克利玛:马丁法官 |
高兴/译
他常常来看她,为她带来鲜花、葡萄酒和温情的话语……
专门处理离婚案件的马丁法官认为“习惯”完全可能成为维持婚姻的主要动力。而年轻的女提琴手瓦切科娃则觉得没有爱情的婚姻毫无意义。这两种婚姻观究竟哪种对、哪种错?作者没有回答,也无法回答。
马丁·瓦切克法官再过5年就要退休了,有人提议从今往后仅仅让他接手离婚案件。他觉得这倒是个可以接受的,甚至切合实际的提议。不过,他还是同妻子商量了一下到底怎么办。
他结婚已30余年,早就不爱妻子玛丽了。不过,他们俩相处得很好。妻子长他一岁,来自农村,只上过小学,一辈子在邮局工作,收入菲薄。可她却具有一种天生的、未遭正统训练损害的智慧。玛丽显然也早已不爱他了,但她照顾着他,几乎像位母亲。他们已差不多无话可说了。曾几何时,他们还一同去看电影或听音乐,玛丽还会给他讲讲她正读的小说。可眼下,他们只稍稍谈谈食品、购物、两个儿子或天气,要不就一声不吭地坐在一起看看电视。因此,当他问到究竟该留在法院还是该开始全新的事业时,玛丽着实感到有点儿意外。她可不习惯同丈夫唱反调。“离婚诉讼,”她说,“那兴许会是件相当有意思的工作,你会听到不少故事的。”
结果表明,这类案件往往无聊多于有趣。马丁向来相信,大多数离婚实际上毫无必要,人们往往试图摆脱一些不可摆脱之事:他们自身的空虚,他们难以和另一人共同生活的弱点。
一次开庭之后,他走出审判室,发现那位刚刚被判离婚的女子正坐在一把长椅上哭泣。那女子叫丽达·瓦切科娃。法庭上,她那优雅、出众的美貌,她回答他提问时那种羞怯的神情一直牢牢地吸引着他的目光。她是个小提琴手。他在她面前停住脚步,对她说:“别哭了,瓦切科娃女士。世上没有永久的痛苦。”平时,他很少如此安慰别人。
她抬起头,惊异地望着他,然后迅速擦干了脸上的泪水。
“谢谢您!”她说。他邀她来到会议室,为她倒上了一杯水。他不仅知道她的名字和职业,而且知道她的年龄。她小他20岁,十分年轻,至少在他看来。他也见过那个片刻之前还是她丈夫的男人。一个看上去粗俗、讨厌的家伙,显然老是对妻子飞扬跋扈,企图抑制她所有的热情。
他扶她起来,一直将她送到楼下,然后又提议到附近的一家酒吧坐坐。他不太明白自己为何会如此热情。这位年轻女子身上一定有某种东西打动了他,要不就可能是因为他觉得她太迷人了。他要了一瓶葡萄酒,听任年轻女子诉说自己近来的磨难,虽然仅仅听进了几个细节。他凝望着她的手。她的手指正在无意识地玩弄着餐巾。那双手太美丽了,他真想紧紧地握住它们,久久地抚摩它们。他不时地打断她一下,给她讲一些自己在工作中听到的事例,让她明白痛苦的远非她一人。
他们一起呆了一个小时。分别时,她邀请他去听一场她参加演出的音乐会。自然,她也邀请了他妻子,可最后他一人去了。他发觉自己根本没有心思听音乐。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她一人身上———她那手指的颤动,她鞠躬时的优雅。一种异样的情感涌上了他的心头。他惊讶于自己,惊讶于自己的情感,觉得在他这种年纪会冒出如此的情感,实在是不合时宜。但转而一想,他又感到不能如此匆匆地打发掉某种情感。
他在案卷中找到了她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他们开始每星期见两次面,最初在咖啡馆或酒吧。他明白,由于职业缘故,她将他视做爱情问题或更确切地说,爱情危机问题方面的专家。的确,面对她的提问,他总是力图从他依然记得的案例中汲取普遍的教训。即使他不太相信人们有可能相亲相爱地生活在一起,他发现自己还是在字斟句酌、一本正经地谈论着某种他本人生活中未能得到的东西:一种滋生柔情的相互钦佩、相互尊敬的关系。她倾听着他,心中渐渐燃起了希望之火。“我想您一定很善于爱,”她说着拧了一下他的手。“我觉得您属于那种非常宽容,允许对方保留一点儿自己空间的男人。”
他点了点头,很高兴她这么看他。
随后,她邀请他到家里来。
她住在顶楼一间小屋子里。小屋除了四面斜墙,几乎没有家具,只有一个衣橱,一个乐谱架,两把椅子以及一个正好放在天窗下的长沙发。
和他妻子相比,她苗条、匀称,皮肤光滑,一道褶子或皱纹也没有。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竟对她说起了温柔的话语。他准备离开时,她问,“我们什么时候还会再见面吗?”他向她保证用不了多久他还会再来的。
于是,他常常来看她,为她带来鲜花、葡萄酒和温情的话语。他们从未谈及她的前夫。他只偶尔提到他妻子,而且每次说话的口气都让丽达感到,他的婚姻并不特别幸福。
有一回,他们又一次在天窗下躺着。一阵猛烈的春雨敲击着天窗。她问他,“你到底还爱不爱你妻子?”
他说不爱了,早已不爱了。“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义呢?”她冷不丁地问。
对此问题他毫无准备。他从未想过,在同妻子共同生活了30年之后,自己要离开她,即便是现在,躺在一位刚刚与他做过爱的女人身旁时,也没想过。习惯,兴许。这么多共同度过的昼与夜。也许是他们坐的椅子,或者是他进家门的一刹那朝他飘来的熟悉的香味。也许是他们抚育的两个儿子。
“不愿意的话,不必回答。”她说。
“也许,”他说,“就是这么回事吧,当我在一个像今天这样的雨天回到家时,我可以对什么人说一声:‘外面在下雨哩。’”
“是呀,这个理由倒不错,”她说着稍稍挣脱了一下自己的身子。
他离去时,她一反往常,没问他何时再见。结果,他问了。
“也许再也不见面了,”她说。尽管如此,她还是贴近他的身子,吻了他。
下楼时,他恍然大悟,她其实在盼着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回答,他完全误解了她的问题的含义。她其实想要知道,他是否会为了她而离开他妻子。
一缕几乎令人厌倦的沮丧袭上他的心头。他还可以转身回去,按响她的门铃,给她一个不同的回答。可他究竟该给她什么回答呢?
马丁·瓦切克法官还是踏上了回家的路。
当他打开家门时,那熟悉的香味朝他飘来。玛丽走出起居室,一如以往,对他说道:“晚饭马上就好。”
他在桌旁坐下,一声不响地瞪着前方。他什么也没看见。邻居家的收音机里正放着一段小提琴曲。他觉得那琴声实在太感伤了,他几乎一动不动地听着。妻子将一碗热汤摆在了他面前。
他明白他该说些什么,但他心里一片空虚,吞没了所有言语。“外面在下雨哩。”最后,他说。
妻子惊讶地望了望窗外。雨早就停了,一抹深红色的夕阳照耀着整个屋子。
虽然最近她觉得他越来越心不在焉,可她还是不习惯同丈夫唱反调。兴许他的脑子也开始老化了。
“下点儿雨好哇,”她说。“农田正需要一些水分哩。”
伊凡·克利玛(IvanKlima,1931—)捷克当代最著名的作家之一,生于布拉格。二战期间,曾在纳粹集中营度过了极为恐怖的三年时光,心灵留下了永久的创伤。中学毕业后,曾在查理大学学习捷克语言文学。后长期担任编辑。“布拉格之春”后,生活和创作均受到干扰。迫于生计,当过急救站护理员、土地测量员等。80年代末重返捷克文坛,其作品多次获国内外大奖。作品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泛流传。克利玛善于用极其平淡的手法、极其平静的语调讲述一个个世俗的小故事,并通过这些故事来呈现世界的悖谬和人性的错综。《马丁法官》实际上呈现了两种不同的婚姻观。
———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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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24:18  |
| 索罗金:狙击手的一个早晨 |
八点钟,狙击手在厨房里喝茶,从这时起开始下密密的湿雪了。飞舞的雪片很快就填满了窗外的灰色空间,沾满了檐板。狙击手喝完茶,冲洗一下杯子,打开气窗,朝街上看了一会儿。屋顶和树已经变白,但潮湿的柏油马路却顽强地从雪中现出身来。 狙击手吐了一口唾沫,砰的一声关上气窗,开始收拾行装。费劲地穿上红色的高领绒线衫、厚实的棉裤,戴上护耳皮帽后,他套上白色伪装衣,背上双肩帆布背包,拎起一只装着卡宾枪的同一种料子做的套子,打开了房门。 外面很潮湿。 大雪纷飞,垃圾集装箱附近有两个人在遛狗,一辆货车在商店门口转弯。 狙击手背上套子,戴上白手套,啪嗒啪嗒地踩着柏油路面走了起来。打从遛狗人身旁走过时,他同其中的一个人打了个招呼。那个人善意地点了点头作为回答。 尽管是星期天,电车里还是挤满了乘客。 狙击手吃力地挤到了售票处跟前,扔进三个戈比,并撕下了一张票子。朝车厢里挤去时,他的背包碰到了一个男人。 “乘电车时,最好还是摘下自己的驼背包……”那个男人一边把帽子扶扶正,一边恼火地说。 狙击手默默地朝前挤过去,并在一个空位子上坐了下去。 过了六站后,在超级市场附近,几乎所有的乘客都下车了,于是狙击手微笑着环视了一下半空的车厢,坐得更舒服一点了。 过了三站后,他也下车了。 “第三条马林科夫横巷,8号……”他一边仔细看着一张小纸条,一边喃喃地说。“就在旁边的某个地方……” 狙击手扶正套子,顺着街道迈步走了起来。 周围都是预制板砌成的房子。 “8号吗?”一位老太太从长凳上欠起身来反问一遍。“瞧,就是它!” 她朝不远处的一组房子翘了一下下巴。 “其中的哪一幢?”狙击手把眼睛眯缝了起来。 “就是那一幢,在左边的。它就是8号。” “谢谢。” “不用谢。” 狙击手跳过水沟,朝房子那边走去了。 他很快就找到了房屋管理员的住房。听到门铃后走出来一个身穿汗衫、有点儿谢顶的小个子男人,把嘴里的东西咀嚼完毕后,摇晃了一下头: “找我吗?请进。” “不,谢谢,”狙击手回答。“我是由于顶层阁楼……我……这就是我的证件。”他把一只手伸进了伪装衣的翻领里。 “最好还是进来吧,”房屋管理员微微一笑。“为什么要隔着一道门槛……” 狙击手不大情愿地进了屋,递上了证件。 房屋管理员迅速地扫了它一眼: “嗯,清楚了……请等一等……” 他走掉了,但很快就带着一串钥匙回来了。 “在开门时,请往上用点力,门下陷了,”房屋管理员边说边把那把要用的钥匙从钥匙串里摘下来。“在上面要小心一点,那里有许多碎玻璃……” 狙击手点了点头,把钥匙塞进一只手套里。 顶层阁楼的门很长时间也没打开。狙击手摇晃着门,转动着钥匙,直到用一只膝盖重重地顶了一下后才把它打开。 顶层阁楼里又暗又潮。有一股水泥味和猫腥味。 狙击手吐了一口唾沫,锁上门,开始小心地朝小窗口走去。脚下,煤渣喀嚓喀嚓地响了起来,玻璃开始发出噼啪噼啪的破裂声。 狙击手打开小窗,卸下背包,并把它放在自己的脚旁。然后从套子里取出卡宾枪,小心地把它放在屋顶上。 一只鸽子从已盖上一层薄雪的石棉水泥板上飞了起来,啪啪地拍起翅膀,消失到下面去了。 狙击手打开背包,取出一本登记簿和一只装有子弹的小帆布袋。 他把小袋子放在卡宾枪旁边,把簿子翻到要用的一页: “就这样……第三条马林科夫巷,房子……8,9,9a……啊哈……30。” 他从背包里掏出一枝钢笔,把它夹在要用的那一页上,然后轻轻拿着簿子爬到屋顶上去了。 雪仍旧在下,但已经下得较稀和较小了。蒙上雪的石棉水泥板在脚下不时发出噼啪的干裂声。狙击手用皮带把卡宾枪拖到左手旁边,并带着簿子和小袋子小心地往下走去——走到了屋顶的边缘处。这里排水坡的小排水沟旁边有一道装上锈铁丝网的不大高的铁栅栏。 狙击手与栅栏平行地躺在排水坡上,从小袋子里掏出一只有一股油气味的弹夹,并把它插入卡宾枪里,然后从表带下面抽出一小块麂皮抹布,仔细地擦干净光学瞄准器的透镜。 “8,9,9a……”他看了看被8号、9号、9a号房子围起来的露天院子,把嘴唇撮成喇叭状,慢慢地呼出一口气。 院子很大。 院子中央有一个用木栏板隔开的滑冰场,旁边耸立着儿童游戏场的几只已盖上一层薄雪的蘑菇状凉棚,稍远处有一排汽车库。 狙击手把登记簿移到自己身旁,并把它翻开。 第三条马林科夫横巷,8号、9号、9a号房子——是写在页面上边的,而下面画了一个由三十个小格子组成的狭长方形。 狙击手松开保险器,一拉枪机,把枪托紧贴在肩上,并把顶端上有一只圆镶头似的消音器的黑色枪管垂了下去。院子里已经有人了——滑冰场上、游戏场上、台阶和车库旁边都有人。他用目镜扫视了一下车库:其中一间的门是敞开着的,那儿的深处有个人钻到了一辆“扎波罗热人”牌汽车下面。另一辆旁边站着三个人。 狙击手把目标锁定在三个人身上,但有一个女人打从目镜中闪过。他开始跟随着她移动枪管。女人长得胖胖的,穿着一件绿色的连衫裙,手里拎着一只带盖桶和一只装有食品的网袋在走。狙击手在目镜的十字交叉点中捕捉到了她的棕色头巾,屏住呼吸,一边继续移动着枪管,一边扣下了扳机。 响起了熟悉的低沉的枪声:啪!卡宾枪撞了一下他的肩膀。 女人摇晃了一下,她那两只拎着东西的手伸向了上方,双脚瘫软了。她向后倒下了。空桶掉落到了柏油路面上,过一秒钟后,狙击手听到了它的丁当声。 三个男人奔到了女人跟前。 狙击手等到他们朝她俯下身去时把一颗子弹射进了其中一个人的后脑勺。朋友们托起他,抬着他朝车库走去,但是白费劲——走了两步后,其中的一个人全身抽搐了一下,扑通一声脸朝下地倒下了,另一个捧住肚子,在旁边把身子缩成了一团。 双脚从“扎波罗热人”下面露出来的那个人爬了出来,边跑边在围裙上擦着双手奔到三个人跟前。他个子很高,长着棕红色的头发。狙击手用十字交叉点捕捉到他的头部中心点,并开了一枪。棕红色头发的人倒下了,好像是被一把看不见的锤子打倒的,但突然一跃而起,把双手按在胸口上,跑了几米,撞上一张长凳,翻过它,倒下了——头栽进了雪堆里。 狙击手换了一只弹夹,挥去枪管上的雪花化成的几滴水,俯身于簿子上方,在五个格子里打上了端正的叉。在这段时间里,雪几乎停下了——只有稀疏的雪花飘落到打开的簿子上,在狙击手的上方飘荡,消失在屋顶的边缘之外。坐落在对面的那幢房子的大门里走出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狙击手把他们收入了目镜。男人穿着一件熟羊皮短皮袄,并戴着一顶毛茸茸的白色皮帽子。他挽着女人的一条胳膊,一边用空着的那只手做着手势,一边微笑着快速地对她说着什么话。她把微笑着的嘴藏在北极狐皮领子里,饶有兴趣地听着他的话。 狙击手在十字交叉点中捕捉住了男人的大皮帽,并扣下了扳机。 啪! 那个男人身子一歪,扑通一声脸朝下地栽倒在路上了。 女人不知所措地停了下来,但突然扔掉了手提包,她的叫声迟迟才传到狙击手的耳中。 十字交叉点在她的背上掠过。 啪! 她一屁股坐到路面上,并慢慢地侧身倒下了。 坐在离得最近的那张长凳上的两个老太婆站了起来,纳闷地盯着躺着的人看。十字交叉点停在了其中一位的灰色头巾上。 啪! 这个老太婆张开双手,向后倒下了。另一个叫了起来,笨拙地摇晃着身子,朝房子那儿跑去了。 啪! 老太婆打了个趔趄,往旁边迈了一步。她的双腿变得瘫软无力,于是她倒下了。 一辆红色的“莫斯科人”开进了院子。滑行到车库旁边后,它在被杀害的那些人旁边停了下来。车门打开了,从“莫斯科人”里走出来一个穿着蓝色高领绒线衫的胖子,他跑到躺着的人跟前,看到一摊摊血泊后,用双掌按住了发白的脸。 啪! 胖子张开了嘴,他的头向后一仰,胸部当中的一个小洞里开始喷出血来了。胖子慢慢地把身子向后弯下去,好像打算弯腰搭“桥”似的,他的双手收拢在下巴旁边。他一动也不动地停住了一会儿,然后就扑通一声朝后倒下了。他的双脚无力地抽动着,瞪得圆圆的眼睛凝视着天空。 狙击手换了一只弹夹,并打了五个新的叉。 近在一旁的下面传来了轻微的敲击声,——大概是最高一层楼上有人打开了气窗。立即就听到了无线电广播。按尖利刺耳的含讥笑意味的声音和频繁的哄堂大笑声来判断,厅里正在转播莱金的演说。 狙击手捞起一把新鲜的雪,塞进嘴里。 有两个人——一个穿着汗衫和肥大睡裤的老头以及一个穿着一件敞开衣襟的长袍的上了年纪的女人,朝被打死的男人和女人奔去。 老头子率先跑到他们跟前,扑到那个女人的身边,把她那张一动不动的脸转向自己,摇晃了起来: “萨莎!萨申卡!萨莎!” 狙击手听到了他嘶哑的声音。 上了年纪的女人跑到了跟前,推开老头子,歇斯底里地用双手在被打死的那个女人的毛皮大衣上摸索了起来。老头子跪了下来,用双掌捂住了脑袋。 啪! 老头子的脑袋猛然一抖,后脑勺上喷出了暗红色的血点。他开始转动身子,头也不抬地侧身倒下了。 啪! 他的女伴捂住了脸,血迅速地从她那双布满皱纹的手里渗透出来了。她俯首倒下了——倒在死去的女人的胸脯上。 狙击手用目镜扫视了一下各个窗口。 一个年轻的姑娘拉开纱窗帘,恐惧地望着下面。 啪! 她倒下了。窗玻璃上显现出一只边缘不齐的小洞。 另一个窗口里的另一个女人匆忙地打开气窗,探出头,把双掌放在口红涂得很鲜艳的嘴唇旁边,朝下面叫喊了一阵。 啪! 气窗上飞出了一块木片,叫喊声刚到那个女人的嘴边就停住了。她开始慢慢地朝前移动身子,好像打算跳下去似的,她的眼睛瞪圆了。女人的头垂落到两只手上,抬起来后又垂落了下去。血从嘴里涌了出来,开始在手上流淌。 一个高个儿男人从房间后面的深处跑到女人跟前,叫着抱住了她的双肩。 啪! 男人不见了。 莱金一口气说出一句很长的话,并笑了起来,——笑得很久,笑声中还夹带着咝音。接着突然轻轻地问了一句。厅里喧哗了起来。莱金又问了一遍——声音响了一点。厅里喧哗得更厉害了。他等到了一次长长的停顿,并说了一番话——口气平静而又严肃。厅里开始隆隆作响了。 狙击手画上了叉,换了一只弹夹,拉开了枪机。 有三个人抬起被打死的老太婆,朝大门走去。另外四个人在抬第二具女尸。狙击手选中了这四个人中的一个身穿短皮袄的高个子宽肩膀的小伙子,并把一颗子弹射进了他的两块肩胛骨中间的地方。小伙子无力地倒在雪地上,不知所措地扯动一会儿双手,但突然一跃而起,撒腿跑开了。跑了十步后,他的双腿变得瘫软无力,于是他倒下了。剩下的三个人分散地落荒而逃了。 莱金的话说得很快很快,隆隆作响的大厅里的人跟不上他的速度。 狙击手瞄准了一个小伙子,扣下了扳机。子弹打从他的头旁掠过,打中了另一个小伙子的腿。 “混蛋……”狙击手嘟囔了一声,并把受伤的那个人打死了。 莱金又笑了起来,打了个嗝儿,并大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接踵而来的鼓掌欢呼声被《早安!》这首歌打断了。女播音员的精神饱满的声音在与无线电听众告别。 老太婆已经快要被抬进大门了——一个穿蓝大衣的女人把门稍稍挡住,两个男人摇摇晃晃地抬着被打死的老太婆。 啪! 后面的男人软绵绵地朝后倒下了。 啪! 另一个倒在了老太婆身上。穿蓝大衣的女人躲进门里,但过了一会儿又探头朝外一看,抓住了垂死者的一只手。 啪! 她抽搐了一下,倒在了男人身上。 狙击手画上了叉。还剩下五个格子要填。 他在袋子里摸到一条弹夹,把它掏了出来,但弹夹滑出了手指,在排水沟上碰了一下,落到了屋顶边缘外面,看不见了。 狙击手跃身而起,翻过栏杆: “还不够……” 弹夹掉在长凳旁边——像一个小黑点。狙击手把目镜对准了它——的确是它。 他又在栏杆旁边躺了下来,插入一只新的弹夹,并朝下看了一会儿。 院子里空无一人。 二十具尸体黑糊糊地横在雪地上。 一只花斑狗在车库旁边跑来跑去,嗅着空气,狂吠不已,却又不敢靠近死人。 狙击手开始察看各个窗口。 它们几乎全都严严实实地挂着窗帘。 目镜的圆圈慢慢地沿着窗口在移动。一个窗口里的窗帘波动了一下。狙击手一动不动地停了下来。 窗帘稍稍移开了一点,黑糊糊的开口处就露出了一张戴眼镜的脸。十字交叉点落到了它上面。 啪! 窗帘波动了一下,脸不见了。 目镜重新开始沿着窗口迅速轻巧地移动。听到了下面传来的嗡嗡声。 一辆灰色的“伏尔加”从侧面那幢房子的角落后面开进了院子。它停在了被打死的那个小伙子旁边,车门打开了,从车里跃出来两个人——一个身穿红色运动衫的男人和一个身穿熟羊皮短袄的女人。 男人立即动手把那个躺在血泊中的小伙子翻转身来,女人害怕地走上前去,把双手紧按在嘴上,摇起头来了。 啪! 她无力地叫了一声,倒在路上了。 啪! 男人在一旁把身子缩成了一团。 狙击手抓起一点雪,塞进嘴里。 男人把双腿收到腹部处,翻了个身,仰面朝天地倒下了。 上面响起了啪啪的振翅声。一只瓦灰鸽降落在离狙击手不远的栏杆上,用一对傻呵呵的眼睛望着他。狙击手朝鸽子扔去一把雪。鸽子飞走了。 下面很远处有扇门砰的响了一声,过了一会儿路上出现了一条人影。狙击手把它收入了目镜。 在人行道上行走的是房屋管理员。 走到三具尸体处,他停了下来,叹了口气,斜眼看了看各个窗口。那个穿运动衫的男人仍旧仰面朝天地躺在地上,“伏尔加”的门敞开着,它的马达还在运转。 房屋管理员俯身看了看尸体,然后挺直身子,摇摇头。 狙击手把他的脑袋收进了目镜,本来是要扣下扳机的,但他想起了那把钥匙,就不开枪了。 房屋管理员接着朝前走去,并在房子尽头处撞上了一个精神矍铄地从房角背后窜出来的、手里拎着一只网兜的、个儿不高的老头子。老人开心地向房屋管理员伸出了一只手,但后者对他说了几句要紧话,还朝院子里点了一下头。 老人瞪大了眼睛。房屋管理员又说了几句话。老人惊恐地听着他说,偶尔还隔着他的肩膀朝院子里张望。 狙击手把老人的脑袋收入目镜中,并扣下了扳机。 啪! 用旧了的护耳皮帽从老人的头上飞落下来,他受惊地蹲了下去,但突然敏捷地接住帽子,撒腿就逃。 啪! 子弹从他的肩膀上方飞过。老人的身影在房角后面消失了。房屋管理员也跟随着他,一边回头张望,一边跌跌撞撞溜走了。 狙击手啐了一口唾沫,插入了一只新弹夹。 院子里仍旧空无一人。狗仔细地嗅着那个被打死的小伙子的双脚。 下面在转播新闻,还听得到有个姑娘正在笑着对自己的父亲讲一件事。 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姑娘走进了院子。狙击手把他们收入了光学瞄准器。他们是到滑冰场去的——他们的脚时常往两边出溜,小姑娘吊在小男孩的一条手臂上。他在对她讲一件事,她在笑,摇晃着两根从圆形软帽底下钻出来的小辫子。走过杨树组成的林阴道后,他们爬过栏板,开始滑冰了——小男孩很自信,小姑娘有点胆怯。 狙击手瞄准了小男孩。 啪! 小男孩跌倒了,坐在地上,把腿蜷曲在自己身下。他嘴里流出血来了。他身子一晃,朝侧面倒下了。 小姑娘滑到了他跟前。 啪! 她双手往上一扬,跌倒在冰上了。圆形软帽从她头上飞落了下来。 狙击手画上最后两个叉,写上日期,签好字,啪的一声合上了簿子。然后退出卡宾枪里的子弹,收拢空弹壳,并把它们装入袋子里。 下面正在转播音乐。 狙击手爬进窗口,把袋子和簿子装进背囊里,把卡宾枪装入套子中,朝一堆已变成褐色的玻璃棉上撒了一泡尿,然后就朝门口走去了。 他把顶层阁楼的钥匙交给房屋管理员的妻子——房屋管理员本人不在家里。 狙击手在院子里碰到了两个人——他们站在被打死的那对男女旁边。 “伏尔加”的车门仍旧开着,马达在运转,收音机也在轻轻地播音。 “真是一场噩梦……”一个脸色苍白的高个子男人喃喃地说,并信任地朝已走到跟前的狙击手的眼睛看了一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们的大受吹捧的民警队在哪儿呢?!是不是在打山羊?!” 狙击手表示赞同地点了一下头,跺了跺脚,然后继续朝前走去了。 走到第三张长凳旁边时,他迅速地弯下腰,捡起弹夹,并把它塞进口袋里。 侧面那幢房子的后面有一家商店。入口处就有人在卖热的小灌肠。狙击手排进队伍里,暗自觉察到,他就排在他没打中的那个老头子后面。 过半小时后,轮到了老头子。他把网兜塞满小灌肠,塞给女售货员三卢布和六戈比零钱。女售货员把铜币扔进一只有瘪印的锅里,转过身来问狙击手: “您要多少?” “一公斤,”狙击手声音又低又不清楚地说,并把预先备好的背囊伸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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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20:56  |
| 尤瑟纳尔:王佛保命之道 |
老画家王佛和他的弟子琳在汉朝的大地上漫游。
师徒俩行程缓慢,因为王佛时常要停下来,白天端详蜻蜓,夜晚仰观星辰。他们的行囊轻便。老画家爱的是物体的现象而非物体本身,对王佛说来,世界上除了画笔、墨砚、漆罐、绢卷和宣纸以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值得占有。他们的生活十分清贫。王佛鄙视银钱,只用他的画换粥充饥。弟子琳背着一个装满了画稿的大口袋,毕恭毕敬,好象他背上负着的就是整个苍穹。在他的眼睛看来,这只口袋里装满白雪皑皑的山峰,春水滔滔的江河以及月光皎皎的夏夜。
琳可不是生来就跟着这位风餐露宿的老头到处流浪。他的父亲是做黄金买卖的,母亲是位玉器商人的独生女,他的外祖父尽管抱怨他母亲不是个男孩,却仍然把全部财产遗留给了她。琳就是在这一新个富有舒适的家庭中长大的。娇生惯养使他成为一个胆小的人:他害怕昆虫、雷电,害怕看见死人的面孔。当琳十五岁的时候,他父亲给他娶了媳妇,这媳妇长得美极了。老头子想到,自己已到了夜晚只能用来睡觉的年纪,能为儿子安排好幸福的生活,也就深感心安了。琳的妻子娇弱似芦苇、稚嫩如乳汁、甜得象口水,咸得赛眼泪。儿子成亲之后,做父母的似乎都很谨慎知趣,竟然双双弃世。于是,在那朱红色的庭院里,陪伴着琳的便只有他那位总是带着微笑的年轻妻子和一棵每逢春天便遍开红花的梅树。琳喜爱这位心地纯洁的女人,就象人们喜好一面从不褪色的镜子或一道永保吉祥的护身符一样。为了附和当时的风尚,他也常去坐坐茶馆,对那些卖艺者和舞女,犒赏十分大方。
某天晚上,在小酒店里,琳和王佛正好同席。老画家为了能更好地描绘一个醉汉,也来酒店喝酒。他偏着头,似乎在认真地比量着自己的手和酒杯之间的距离,米酒打开了这个沉默寡言的艺术家的嘴。那天晚上,王佛说了很好话,好象沉默是一堵墙,而他的话就是迎来覆盖这堵墙的种种颜色。由于老画家的指点,琳发现了喝酒的人被热酒温红了的面孔上所独有的那种美,那被醇酿的火舌轻重不匀地舔过的酱色肉块的光泽。还有那桌布上的酒渍,状如凋谢的花瓣,现出一种雅致的玫瑰红色。一阵狂风吹破窗户纸,暴雨扫进了室内。王佛起身指点琳观赏那一道道青灰色的闪电。琳惊叹不已,他已经不再害怕暴风雨了。
琳替老画家付了酒钱,看到王佛一文不名,无处安身,琳便谦恭地邀他去自己家住宿。他们一同上路,琳提着灯笼,灯光时不时地照见一个个水坑。就在这天晚上,琳惊奇地发现:自家房屋的墙壁,根本不象他以前所认为的那样是红色的,而是象快要腐烂了的橘子那样的颜色。在院子里,王佛发现了一簇状态轻盈的小油木,并把它比喻为一位正在晾干自己长发的妙龄女郎,可是以往却没有人留意过它。在走廊里,老画家出神地望着一只蚂蚁沿着墙壁的裂缝迟疑不定地爬行,琳对于这些小虫子的嫌恶便也顿时化为乌有。于是,琳领悟到:王佛适才送给了他一颗全新的灵魂和一种全新的感觉。他满怀敬意地把老人安顿在自己双亲去世前居住的房间里。
多年来,王佛一直梦想着作一幅柳树下弹琴的古代公主的画像。可是没有任何一位妇女可以充当他理想的模特儿,然后琳却可以,因为他不是女人。后来王佛还谈到学画一个立在大雪松醑挽弓射箭的青年王子。可是,在但是,也没有一个年青人可以充当他理想的模特儿,琳就让他自己的妻子立在花园里的梅树下当了模特儿。后来王佛又把她画成一位穿仙女衣裳出现在晚霞之中的美人。年青的女人哭了,因为这是死亡的预兆。自从琳爱王佛为她作的画像胜过爱她本人以来,她的形容就日渐枯槁,好似一朵鲜花,因为热风和暴雨而凋谢了。一天早晨,人们发现她吊死在正开着粉红色花朵的梅树枝上,用来自缢的带子的末端跟她的长发交织在一起在空中飘荡;她显得比平常更为苗条,纯洁得象古代诗人们所赞颂的绝代佳人。王佛给她作了最后一幅画,因为他喜爱呈现在死者脸上的那种罕见的青绿色彩。他的徒弟琳赶忙替他调色,这工作要求他那么聚精会神,使他忘记了为自己的亡妻流泪。
为了替他的老师购买从西域运来的一罐又一罐的紫色颜料,琳陆续卖掉了自己的女仆,玉器和池塘里养的名贵金鱼。等到屋里四壁皆空,他们便离开了这个家,琳就这样告别了他的过去。王佛对这个城市也已经感到厌倦,因为这儿人们的面孔再也不能告诉他任何美或丑的奥秘。于时师徒俩便在汉朝的大道上飘泊流浪。
他们的名声、先于他们本人传遍了乡村、寨堡和那些匆忙的香客黄昏时栖宿的寺庙。人们流传说:只要王佛在他画中人物的眼睛上加上最后一笔,便当能使这些人物变成活人活物。庄稼人来求他给他们画一条看家狗,达官贵人则要他画一些士兵。僧道敬王佛为贤哲,老百姓畏画家如巫师。王佛对这些不同的议论感到十分开心,因为这样可以使他研究周围人们的感激,害怕或敬仰等各种不同的表情。
琳沿门乞食来供奉师傅。师傅睡觉,他就守在旁边,师傅出神的时候,他就趁机替老画家按摩双腿。天刚破晓,两人还未睡醒,琳便跑出去寻访那羞怯地隐藏在芦苇丛后的景物。晚上,当师傅心灰意懒,把画笔扔东边上,琳赶忙把它捡起来。当王佛感到忧伤谈到自己年事已高时,琳便微笑着把一株老橡树结实的躯干指给师傅看。当王佛兴致上来谈笑风生的时候,琳总是谦恭地装做认真聆听的样子。
一天,他们正好在夕阳西下时分到达了京城的近郊。琳为王佛找了一家旅舍过夜。老人身裹破衣,琳紧挨他躺下好使师傅暖和一点。因为这时春天刚刚来临,脚下的泥土仍未解冻。黎明,客店走道是响起沉重的脚步声,又听见客店老板惊恐的低语声和粗声粗气的命令声。因为他想起头天晚上曾经偷过一块米饼给师傅充饥。现在肯定是抓他来了,他心想:明天谁来背他的师傅过前面的那条小河呢?
士兵们提着灯笼冲了进来 ,烛焰透过五颜六色的糊灯纸在士兵们的皮盔上反射出红色和绿色的闪光。弓弦在他们的肩头震响。那些穷凶极恶的士兵突然发出无端的吼叫。他们粗暴地抓住王佛的脖子,可这并没妨碍老画家,他发现士兵们衣袖的颜色跟他们外衣的颜色是不协调的。
在琳的扶持下。王佛脚步踉跄地跟着士兵的崎岖不平的路上走着。聚集在路旁的行人公然嘲笑这两个大概是被带去砍头的罪犯。对王佛所提出的一切问题,士兵们的回答是一副凶恶狰狞的嘴脸。老头的双手被捆绑起来,十分疼痛,琳感到十分难过,但他望着师傅微笑,认为这样做总比哭要温存一些。 他们走到了皇宫的大门口。绛紫色的围墙在阳光下耸立着,就象一幅夜幕。士兵们带着王佛穿过无数方的圆的宫殿。这些宫殿的式样分别地象征四季、四方、阴阳、长寿和天子的权力。宫殿的门都是自动开关的。转动时会发出一种音乐,而且还作好了这样的安排:如果从皇宫的东头走到西头,就可以听到这些门相继发出全部音阶的音乐。这里的一切都安排得很协调,表现出一种巧夺天工超凡的能力。在这里,人们感到,哪怕是一道无关重要的命令也会显得那么可畏,不容更动,如同祖先的训诫一样。宫殿里,空气稀薄,而且深沉寂静到了如此地步,连一个受刑的人也敢叫喊。一名太监把门帘掀起,士兵们象宫中妇女一样战战兢兢。他们带着王佛一起进入大殿,天子正高坐在那里的宝座上。 这个大殿没有墙,全部由高大的蓝色石柱支撑着。在大理石柱的外面,有一座花园正盛开着鲜花。花丛中每一朵花都是从远洋运来的名贵罕见的品种,但没有一朵具有香味,因为香气会扰乱天子的沉思。此外,为了避免扰乱皇帝思索时需要沉浸其中的寂静,紫禁城内不许任何鸟飞入,甚至蜜蜂也要赶走。一堵巨墙把花园与外面隔离,不让那些掠过死狗或战场上的尸骸的风闯进来拂动皇帝的衣袖。 天子高坐在玉雕的宝座上,虽然他才二十岁,但双手皱得象老人一样。他的袍子是蓝、绿两色的,蓝色象冬天,绿色令人想起春日。他容貌俊美,但毫无表情,好象是一面悬挂过高的镜子,只反映出星星和无情的天空。天子右边待立着的是专司百乐的大臣,左边是专管正刑的御史大夫,朝臣列队待立在石柱脚下,留神聆听从皇帝口中说出的任务无足轻重的话。因此 ,皇上养成低声说话的习惯。 “陛下,”王佛俯伏在地上说,“贱民年老,贫苦体弱,陛下犹如盛夏,贱民好比寒冬。陛下万寿无疆,贱民命如蜉蝣,而且已到了风烛残年,贱民实不知有何渎犯圣上之处?贱民从未做过危害陛下之事,而现在却双手被缚。” “老王佛,你是问联,你到底有何渎犯之处吗?”皇帝说。 天子说话的声音优美悦耳,使人听了就要流泪。他举起右手,玉砖地面的反光使他的手显出一种象海底植物那样的青绿色。王佛看到他那瘦长的手指,十分赞叹,他回想自己是否曾经为这位皇帝或他的祖先画过一幅不太高明的肖像,因而罪该至死。但这不大可能,因为直到目前为止。他很少出入宫廷。他更喜欢去的地方是农民的茅屋,妓女居住的城镇郊区和有脚夫在那里吵吵闹闹的码头旁的小洒馆。 “老王佛,你问联,你自己有何犯上之处吗?”皇帝又说,他说话时朝着那个正在聆听的老人伸出了细长的脖子。“朕就告诉你吧,不过,朕得带你走过回忆的长廊,把寡人的一生说给你听:因为只有通过我们身上的九窍,别人才能使毒渗入我们的体内。先皇收藏了你的一些画,并把它们放在宫中最秘密的一个房间里,父皇认为这些画中的人物不应暴露在那些外行人的眼前,因为不应让这些人物在这种人面前。低垂眼睛,老王佛,联就是在这些宫殿里长大的,在联的周围安排了一种清静孤寂的环境,让联能在这种环境中长大成人。为了避免人的七情六欲玷污联那天真无邪的心灵。人们使联远离那些象滚滚洪流似的未来的臣民,没有一个人可以走过联的门前,怕的是,男人或女人的阴影会伸展到联身上,甚至专为联配备的几名老仆也极少在联跟前出现。日夜周而复始:一到黎明,你的画上的颜色就变得鲜明起来;到了黄昏,颜色就显得暗淡了。在不眠之夜,联总是观看这些画。几乎长达十年之久,每天晚上都看你的画。白天,联坐在地毯上——它的花纹图案联记得很清楚——把空着的掌心放在黄绸盖着的膝盖上,梦想着未来联可以享受的种种欢乐。联对整个世界有这样的想象:汉国居于中心,就象没有变化的、平坦而带凹形的手掌。五条大河就象手掌上决定命运的掌纹,国土四面有大海环绕,海中有怪兽,在海之外还有支撑着苍穹的高山。为了想象出这一切,联曾借助于你的画。你使联相信女人犹如鲜花,既会开放,又会合拢。像你所画的花园幽径中的仕女一样,在风儿吹拂下向前走来;你还使朕相信那些守卫在边疆要塞中的身材颀长的年轻战士就是一些能一箭射穿你心脏的弓箭。到了十六岁那年,朕与世隔绝的大门打开了。联登上皇宫的平台,观看云彩,但发现比不上你画的黄昏那样美丽;联下令备轿外出,路上颠簸摇晃,朕竟事先没有想到会有烂泥和石块;朕周游各省,都找不到你所画的那些花园,那些到处都有象黄莺那样的美人的花园;也没有找到你所画的女人,她们的身体就和一座花园一样。岸边的石子使联对海洋产生厌恶;你画上的石榴比受刑者所流的血更红;乡村里的跳蚤臭虫使联看不见稻田的秀丽;活着的女人的肌肤使朕产生反感,象看到了肉店钩子上挂着的没有生气的肉。朕的那些士兵粗俗的笑声使朕恶心。王佛,你这老骗子,你对朕说了谎:人世间原来不过是一位疯癫的画家往空间泼溅的一大滩乱七八糟的颜色,我们的眼泪却不断地把它们洗掉。其实,汉国的江山并不是所有王国中最壮丽的。朕也并非帝王。最值得统治的帝国只有一个,那就是你老王佛通过千条曲线和万种颜色而得以深入其中的领域,只有你,能平安无事地统治着那些永不融化的皑皑白雪覆盖着的高山和开着永不凋谢的水仙花的田野,这就是为什么朕寻找到一种专为对付你的酷刑。因为你的妖术使朕厌恶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使朕渴望获得自己得不到的东西,朕已决定下令烧掉你的眼睛,让你关在这样一个永无出狱之日的、唯一的黑牢里,因为,王佛,你的一双眼睛是让你进入你的王国的两扇神奇的大门;朕已决定下令斫掉你的双手,因为这双手,是带你到达你的王国中心的,具有十条岔路的两条大道。老王佛,你明白寡人所说的话吗?” 一听到这个判决,王佛的徒弟琳就从腰间拔出一把有缺口的刀,向皇帝猛扑过去。两个卫兵把琳抓了起来,天子微微笑了一笑并长叹一声说: “老王佛,朕也恨你,因为你已能够使人爱你。卫兵们,把这个狗徒弟杀了。” 琳向前跳了一步,想不让自己被杀时流的鲜血弄脏了师傅的长袍。一个卫兵举剑一挥,琳的头颅顿时从颈上掉下,就象一朵花被剪了下来。宫中的侍从把琳的尸体搬走,王佛虽然悲痛欲绝,但仍在欣赏他徙弟留在绿色石块铺成的地面上的、美丽的猩红色血迹。 皇帝作了一个手势,两名太监就去为王佛揩拭眼睛。 “老王佛,你听着,”皇帝说,“揩干你的眼泪,现在不是啼哭的时候,你的眼睛要保持明亮,眼里仅有的一点亮光不要让泪水弄模糊了。朕想要把你处死,并不只是出于仇恨;联想要看到你受折磨,也并非只是出于残忍。老王佛,朕有别的打算,在朕所收藏的你的画中,有一幅令人赞美的作品,上面的山峦、河口港湾和大海相互映照,当然是大大缩小了尺寸的,但其真切性胜过实物本身,就象从球面镜中看到的形象一样。不过,这幅画没有完成,王佛,你这幅杰作还只是画稿。你大概是在画这幅画时,坐在一个寂静无人的幽谷中,看到了一只飞鸟掠过或一个小孩追捕着这只鸟。小孩的面颊或鸟嘴使你忘掉了那些象蓝色眼睑的波浪。你既没有画完大海的披风上的流苏,也没有画完礁石上的藻的长发。王佛,我要你把剩下的、眼睛还能见到天日的时间用来完成这幅画,让它留下你在漫长的一生中所累积起来的最奥秘的绘画技能。你那很快就要被斫掉的双手无疑地将会在绢本的画幅上抖动,由于将要遭到不幸而使你画出来的那些晕线,将会使无限的意境进入你的画中,你那双将被毁掉的眼睛,也无疑地将会发现在人的感觉极限内所能看到的事物之间的关系。老王佛,朕的打算就是如此,朕能迫使你完成这项计划。如果你拒绝,那么,在把你弄瞎之前,朕将派人把你全部作品都烧毁,那时你就会象一个所有的儿子被人杀死、断绝了传种接代的希望的父亲。不过,你要相信,这道最后的命令全出于仁慈之心,朕知道,绘画是你过去抚爱过的唯一的情人。现在给你画笔、颜料和墨,让你能排遣最后的时光,这就象对一个将被处决的人施舍一名神女一样。” 皇帝的小指头动了一动,两名太监就恭恭敬敬地把那幅没有完成的画拿来。在那幅画中,王佛已勾勒了大海和天空的形象。王佛擦干眼泪,微笑起来,因为这幅小小的画稿使他想起自己的青年时代。整幅画表现出一种清新的意境,王佛后来已不能自夸仍然具有这种表现的才能,但画中还缺少一点东西,因为在画这幅画的时期,对于山峦和濒临大海的光秃的绝壁,王佛还看得不够多,对于黄昏的哀愁的感觉也体会得不够深。王佛从一个太监递给他的几支画笔中挑了一支,就开是始在从前没有画完的大海上泼上了大片的蓝色,一名太监蹲在他脚下磨研颜料,但干得相当笨拙,王佛因而更怀念他的徒弟琳了。 王佛又开始把山巅上的一片浮云的翼梢涂上粉红色,接着,他在海面上画上一些小波纹,它们加深了大海的宁静的气氛。这时,玉砖铺的地面奇怪地变得潮湿了,全神贯注在工作上的王佛没有发觉自己的脚已浸在水中了。 一叶轻舟在画家的笔下逐渐变大,现在已占去了这幅画的近景,远外忽然响起了有节奏的桨声。急速而轻快,象鸟儿鼓翼似的。声音越来越近,慢慢地布满整个大殿,接着这声音停止在船夫的长柄船桨上,那些凝聚着的水珠还在颤动着,为烫瞎王佛眼睛而准备的烧红的烙铁早在行刑者的火盆上冷却了,水已漫到朝臣们的肩头上,但由于受到礼节的拘束,他们仍然动也不敢动,只能踮起自己的脚跟。最后水已经涨到皇帝的心口上,但殿中却静得连眼泪滴下的声音都可以听见。 这真的是琳站在那里。他身上依然是日常穿的那件旧袍子,右边的袖子上还有钩破的痕迹,因为那天早上,在士兵来到之前,他没有时间缝补。可是,他的脖子上却围着一条奇怪的红色围巾。 王佛一边作画一边低声说: “我以为你死了。” 琳恭敬地回答:“您还活着,我怎能死去?” 他扶着师傅上船。用玉瓦盖成的大殿屋顶倒映在水中,看上去,琳就象在一个岩洞中航行。大臣们浸在水里的辫子象蛇一般在水面摆动,皇帝的苍白的脸儿象一朵莲花似地浮在水中。 “徒弟,你看,”王佛怏怏不乐地说,“这些可怜的人将要没命了,虽然现在还没有到那个地步。我过去一直没有料想到大海会有那么多的水,足以把一位皇帝淹死。现在怎么办?” “师傅,不要担心,”徒弟喃喃地说,“他们马上就会站在干燥的地上,甚至将来会想不起自己的衣袖曾经湿过,只有皇帝的心中会记得一点儿海水的苦涩味儿。这些人不是那种材料,是不会在一幅画中消失的。” 接着琳又说: “现在海上的景色美不胜收,和风宜人,海鸟正在筑巢。师傅,我们起程吧,到大海之外的地方去。” “我们走吧!”老画家说。 王佛抓住船舵,琳弯腰划桨。有节奏的桨声又重新充满整个大殿,听起来就象心脏跳动的声音那样均匀有力。峭拔高大的悬崖周围,水平线在不知不觉地逐渐下降,这些悬崖又重新变为石柱,不久,在玉砖铺成的地面的一些低洼之处就只剩下很少几摊水在闪闪发光。朝臣们的朝服已干,只有皇帝的披风的流苏上还留着几朵浪花。 王佛完成的那幅现在靠着帷幔放着,一只小船占去了整个前景,它渐渐地驶远,在船梢后面拖着一条细长的航迹,接着这航迹在平静的海面上消失了,坐在船上的两人的面目已看不清,但还能望见琳的红色围巾,还有那王佛的胡须在随风飘拂。 脉搏般跳动的桨声变弱了,最后完全停止,因为距离太远,听不见了,皇帝俯身向前,把手掌平放在额前,看着小船越去越运,在苍茫的暮色中变成模糊不清的一个小点儿。一股金黄色的水汽从海面升起并向四面扩散,最后,小船沿着一块封锁着海门的礁石转了弯;一座峭壁的阴影投在船上;船梢的航迹消失在那空旷的海面上。老画家王佛和他的徙弟琳从此在这位画家刚才创作出来的象蓝色的玉那样的海上,永远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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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10:08  |
| 巴塞尔姆:在托尔斯泰展览馆 |
在托尔斯泰展览馆,我们坐着并且哭泣。纸做的条幅从我们眼里流泻出来。我们专注的目光徐徐地漂向墙上的画像。那些画像挂得太高了。我们向负责人建议,把画像向下至少移六英寸。负责人有些气恼,不过说他愿意考虑。托尔斯泰展览馆的收藏品的主体部分是列夫•托尔斯泰伯爵的近三万幅画像。
工作人员把画像向下移过之后,我们又回到展览馆。我绝对不会相信你能长时间地盯着看一个人的面孔,盯着看很长时间。绝大多数人的感情是可以透过皮肤被洞悉的。托尔斯泰在俄语里的意思是“肥胖”。他的祖父把自己的衬衣衬裤送往荷兰去洗涤。他的母亲从来不会讲任何不体面的言语。年轻时,他为了让眉毛长得浓密,曾经剃光了眉毛。1847年,他第一次沾染上淋病。他的脸被熊咬伤过。1885年,他成了一名素食主义者。有时候他会做一做后弯腰活动,以自得其乐。
我在托尔斯泰展览馆里吃一片夹心面包。托尔斯泰展览馆是用石头建造的,用了大量的经过精细锻凿的石头。从街上看,展览馆的外观是三只摞在一起的箱子,构成第一层、第二层和第三层。三层的规模是递次增大的。第一层,可以说是一个鞋盒的规模;第二层是一只威士忌酒箱的规模;而第三层则是一个放新大衣的衣箱的规模。人们谈论的最多的是第三层那个令人惊奇的悬臂。那儿的玻璃地板可以让你一眼望到底,给你一种“悬浮”的感觉。整座建筑,从街上看,会使人产生它就要塌下来压在人们身上的联想。设计师把这一点跟托尔斯泰在精神上的权威联系在了一起。
在展览馆的基座上,工匠们并未刻上托尔斯泰伯爵的新画像。庞大破旧的飞机、汽车很不牢固地用红墨水蜡印在……
托尔斯泰展览馆的保卫人员提着圆桶,桶里是成堆的洁白手帕。跟其他展览馆相比,托尔斯泰展览馆总是把观众搞得哭泣。甚至,单凭托尔斯泰作品的题目,由于其爱的主旨,就足以让人哭泣了。比如说,用“谁应当教谁写作,是我们这些农民的孩子还是作为农民的孩子的我们?”作题目的论文,很多人就站在这篇文章面前,哭泣着。在一个接一个的展览室里,托尔斯泰的各式各样的肖像上的眼睛吸引着观众,令观众无不为这种体验所感动。这就像,人们说,你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却被站在四道门之外、注视着你的父亲发现了。
我在托尔斯泰展览馆读一篇他写的故事。故事说,有一位主教在乘船旅行。主教的一位同伴对他讲有一座岛上生活着三名隐士。据说这三名隐士虔诚无比。主教被去看看这三名隐士并且与他们交谈的愿望所征服。他劝说船长把船停泊在那座岛的附近。然后,他就乘着一尾小舟上了岸。他向岛上的三名隐士做了演讲。三名隐士告诉他,他们是多么的崇奉上帝。他们有个祷告辞是这样的:“你们仨,俺们仨,怜悯俺们吧。”主教认为这个祈祷辞的祈祷仪式是错误的。他许诺把主祷文传授给三隐士。三名隐士在学习主祷文时遇到了他们从未遇到过的难题。不过,当夜幕降临时,他们已经一字不差地记住了主祷文。
主教退回船上,为自己能够对三名隐士的祈祷仪式给以帮助颇感欣慰。船继续航行。主教独自坐在舱板上,回想着这一天的经历。这时,他看见在船后的天际有一道亮光。那是岛上的三名隐士身上发出的光,他们正手拉着手,平稳地脚踩水面而来。他们追上船,说:“我们忘了,主的仆人,我们把你所教的东西全忘了。”他们请求主教再教教他们。主教在自己身上画了个十字。他告诉三隐士,他们的祷告辞也能感动上帝。“那绝不是我所能传授你们的。请为我们这些戴罪的人祈祷吧。”主教匍匐在舱板上。三隐士从海面上飞了回去,手拉着手,飞回他们的海岛。
这个故事的写作风格十分简洁。据说它取材于民间传说。在圣•奥古斯丁那里,这个故事有另一个版本。读这篇故事使我莫名其妙地感到压抑。它的美。距离。
在托尔斯泰展览馆,悲伤紧紧地抓住星期天的七百零四十一个参观者。展览馆里举办一系列以“人类为什么要使自己茫然?”为题目的讲座。参观者被这些口才卓越的演讲人弄得哀伤不已,演讲人或许是正确的。
人们凝视着屠格涅夫,涅克拉索夫,以及费定的小型画像。这几幅画像,还有其他的小型画像全都挂在伯爵的巨幅画像的两边。
在广场上,一个阴险的乐师在吹奏一把木制小号,有两个少年在围观。
我们沉思着作家所出版的作品(朱比里埃版)的第640页和第686页。有些人要求他滚蛋,还有一些人则为拥有他而感到高兴。“他已经成为我毕生取之不竭的灵感的源泉。”有个人说。
我还没有作出决定。我站在“乡村的夏季”展览室里,层层疑云从我眼前掠过。我仍然想我应当往前走,到“一个地主的早晨”展览室去。在那里,说不定会有某种欢快的东西向我显示呢。
【译: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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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anpianxiaoshuo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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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07:07  |
| 奈保尔:曼曼 |
米格尔街上的所有人都说曼曼是个疯子,所以大家都离他远远的。曼曼疯没疯,我说不准,我能想出许多人他们比曼曼可是疯多了。 反正他看上去并不疯。中等身材,体形瘦弱,相貌倒也不坏。他从不像疯子那样盯着你看。和他说话,你准会得到非常合情合理的回答。 不过他也确实有些怪癖。 每逢选举,不论是市镇议会选举还是立法机构选举,他都要参加,而且总要在选区中到处插上标语牌。牌子漆得很考究,上面总是那句话“投票”,下方则贴着曼曼的照片。 每次选举,他得到的选票总是正好三张。这一点我觉得很蹊跷。就算曼曼投了自己一票,那其它两张选票又是谁投的呢? 我问哈特。 哈特说:“伙计,连我也说不清。这确实是个谜。也许是两个爱开玩笑的人。不过这爱开玩笑的人不断地做同一件事也真是有意思。想必他们也像曼曼一样疯。” 那两个给曼曼投票的疯子到底是谁,很长时间一直困扰着我。每次我看到人有做事稍有古怪,我就会想:“是不是他给曼曼投的票?” 小城就这么大,竟有这么两个神秘的人。 曼曼从不干活,可他也从不闲着。他对字、特别是写字格外着迷。为了写好一个字,他会花上一整天的功夫。 一天我在米格尔街的拐角处碰到了曼曼。 “孩子,你去哪儿?”曼曼问。 “我去上学。”我说。 曼曼板着脸看着我,用嘲讽的口吻说道:“这么说你上学了?” 我不假思索地说:“我当然上学了”我发现自己说话时竟在不知不觉地模仿曼曼那非常地道、纯正的英国口音。 这是曼曼身上的又一个不解之谜。如果你闭上眼睛听他说话,你会以为对方是个英国人,一个上流社会的英国绅士,尽管这位绅士说话时不那么注意语法。 曼曼好像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么说,这个小家伙是去上学罗。” 说完他便不再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长粉笔,开始在人行道上写起来。他画了一个很大的“S”轮廓,然后将它填满。接着又画了一个C,H和O。后来又画了好几个O,一个比一个小。他越写越草,写了一大串O。 中午我回家吃饭时,他已经到了法国大街,还在地上写O,一面写一面用块破布擦掉错字。 到了下午,他已围着街道转了一圈,几乎又回到了米格尔街。 我回到家,换去校服,穿上平时的便装,又来到街上。 他现在已经到了米格尔大街的中段。 他说:“这么说,小家伙今天已上过学了?” 我说:“是的。” 他站起来直了直腰。 接着他又蹲在地上画了一个巨大的“L”轮廓,然后在里面慢慢地填了起来,样子十分专注。 填完之后,他站了起来,说:“你的活干完了,我的活也干完了。”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对他说你要去打板球了,他就会先写好“木”,然后全神贯注于“反”,不到再见着你,他就不会把“木”和“反”合起来。 一天,曼曼来到米格尔街头的那个大咖啡馆,朝坐在凳子上的顾客又吼又叫,好像他是狗一样。那位店老板是个葡萄牙人,个头很高,手背上长满浓密的汗毛。他说:“曼曼,趁早滚到店外去,免得我跟你过不去。” 曼曼听后只是一笑。 结果他们把曼曼扔了出去。 第二天,那位店老板发现有人在夜里潜入他的咖啡馆,打开了所有的门。不过东西没丢。 哈特说:“你千万不要得罪曼曼,他记性可好了。” 那天夜里,又有人潜入咖啡馆打开了所有的门。 第三天夜晚,咖啡馆再次被人潜入。这次在每张凳子的中央和所有桌子的台面上都留下了一小团、一小团的大粪,另外在柜台上面也规则地摆上了一排大粪。 一连好几个星期,咖啡馆老板成了街上的笑柄。过了很长时间,人们才开始重新光临那家咖啡馆。 哈特说:“怎么样,我说得没错吧。我不喜欢和那家伙多啰嗦。这种人心眼坏着呢。他们生来就如此。” 正是诸如此类的事才使得大家疏远了曼曼。他唯一的伙伴就是那条白耳朵上带着黑斑的杂种小狗。这条狗某些地方有点像曼曼,很怪,从不乱叫,也从不盯着你看,你看它时,它总是往别处瞧。它也从不与其它狗来往,若有哪条狗对它表示亲热或威胁,它便会蔑视地瞟上一眼,然后慢慢走开,头也不回。 曼曼爱自己的狗,狗也爱曼曼。他俩谁也缺不了谁,若是没了那狗,曼曼就无以为生了。 曼曼好像连那条狗的大小便时间都能控制。 哈特说:“这真难住我了。我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事情其实都开始于米格尔大街。 一天上午,有几个女人起床后,发现她们头天夜里泡着的衣服上沾满了狗粪。没人愿用沾上狗粪的被单和衬衫。所以曼曼来时,大家都愿意把这些脏衣服送给他。 曼曼经常拿着这些衣服去卖。 哈特说:“是不是这种事才使我怀疑那家伙是不是真的疯了?” 曼曼的这套把戏在街上扩散开来。那些深受曼曼狗害的人都巴不得别人也碰上同样的事。 米格尔大街上的人们简直为曼曼感到骄傲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使曼曼改邪归正的。也许与他的狗死了有关。那只狗是被汽车轧死的。哈特说,“当时它只尖叫了一声便一命呜呼了。” 曼曼一连数日东游西逛,看上去神志恍惚,若有所失。 他不再在地上写字了,也不再和我或和街上其他任何男孩说话了。他开始自言自语,经常交叉着双手不住打颤,像是得了疟疾似的。 一天,他说他洗完澡以后看见了上帝。 曼曼这么说我们并不觉得惊讶。在西班牙港和特立尼达看见上帝是常有的事。第一个人就是从福恩特·格鲁夫来的神秘的按摩师甘尼·庞迪特。他看到过上帝,还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名叫《上帝对我说的话》。许多神秘的人和不少按摩师都竞相宣称他们看到了类似的事情。我想,既然上帝在此,曼曼看见他也就不足为怪了。 曼曼在米格尔街拐角处玛丽商店的遮篷下开始了布道。他每星期六晚上都这么做。他蓄起了胡子,穿一件白色的大长袍,手里拿着本《圣经》及其他圣物,站在一盏乙炔灯的灯光下布道。曼曼是个布道高手,布道的方法很奇特。他的布道不仅使女人听了流泪,还能让哈行那样的人听后坐立不安。 他说是用左手敲打着右手握着的那本《圣经》,用纯正的英国口音说道:“这几天我一直在我上帝交谈,他和我谈起你们这些人时可颇有微词呀。这些日子你们都听见了,所有的政客都在谈论如何使本岛自给自足的问题。你们知道昨晚上帝说了什么?就在昨天晚上,就在我刚吃完饭时,上帝对我说,‘曼曼,过来看看这些人吧!’他让我看了丈夫吃妻子,妻子吃丈夫;还让我看了父亲吃儿子,母亲吃女儿;还有兄弟吃姐妹,姐妹吃兄弟。这就是那些政客口口声声说的什么让本岛自给自足。兄弟们,快听上帝的话吧,现在还来得及。” 每星期六晚我听完曼曼的布道就要做恶梦。奇怪的是,他越是吓唬大家,大家越是愿听他布道。每次募捐,大家给他的钱也越来越多。 平时他总是穿着那条白袍子走东串西到处讨饭。他说这么做是奉了耶稣之命,他已将自己所有的东西施舍给别人。看着他那把长长的黑胡子和那双明亮深邃的眼睛,你又怎么能拒绝他呢?他不再把我放在眼里,也再没问过我:“这么说你是去上学啰?” 米格尔街上的人也不知道他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他们只好安慰自己说曼曼确实疯了,不过也像我一样,他们也吃不准曼曼是否真的疯了。 以后发生的事情并非完全出乎人们预料。 曼曼宣称他是新救世主。 有一天哈特说:“你们听说了吗?” 我们问:“什么?” “关于曼曼的事,他说他打算这两天就上十字架。” “现在没有人敢碰他,”爱德华说,“谁都怕他。” 哈特解释说:“不是的,不是那回事,他是要把自己送上十字架。没准儿哪个星期五他就要去蓝池子,把自己绑上十字架,然后让人们用石头砸他。” 有人,我想是埃罗尔,笑了起来,但发觉没有跟着他笑,便又沉默了。 除了对曼曼感到疑惑和忧虑外,我们还为他感到骄傲,毕竟他是我们米格尔街出来的人。 在商店、咖啡馆和一些人家的大门上出现了一些手写通知,宣布了曼曼要上十字架的消息。 “到时候蓝池子肯定会有多人,”哈特不无得意地说,“我听说他们还要派警察去呢。” 那天一大早,商店还未开门,阿里阿皮塔大街上的无轨电车还未投入营运,米格尔街的拐角上已聚集了一大群人。许多田人穿着黑衣,着白衣的女人更多。他们在唱圣歌。另外还有二十来名警察,不过,他们没唱圣歌。 曼曼来了,他看上去很消瘦,却显得神圣。女人们一见他便哭叫着冲上去,争着摸他的衣服。警察们站在一旁以防不测。 一辆装着一个巨大木制十字架的大篷车开了过来。 哈特身穿一套哔叽西服,看上去很不高兴。他说:“他们告诉我,十字架是用做火柴的木料做的,不重,轻得很。” 爱德华厉声说道;“怎么这么说?这可是灵魂大事。” 哈特说:“不是什么都没说嘛!” 有人要把十字架从车上拿下来给曼曼,但被他制止了。那天清晨他的英国口音给我们印象极深:“不是在这,留到蓝池子!” 哈特听了很失望。 我们步行去了蓝池子,那是西班牙港西北面群山中的一个瀑布,我们走了两个小时才到那里。曼曼从路边背起十字架,走过一条岩石嶙峋的山路,然后下到池边。 有几个男人竖起十字架,将曼曼绑了上去。 曼曼说:“用石头砸我吧,兄弟们!” 女人们哭着将一些沙子和碎石朝他脚边扔去。 曼曼呻吟着说:“上帝,宽恕他们吧!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接着他大声叫道:“砸我呀,兄弟们!” 一块鸡蛋大的卵石击中了他的胸口。 曼曼叫着:“砸呀,砸呀,用石头砸我呀,兄弟们!我会饶恕你们的。” 爱德华说:“这家伙真勇敢。” 人们真地朝曼曼的脸上和胸口扔起了大石头。 曼曼似乎很伤心,也很惊讶。他大声呵道:“这究竟是怎么了?你们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吗?听着,快把我从这东西上放下来,快点让我下来。我要找那个朝我扔石头的狗杂种算账。” 一阵愤怒的吼声从爱德华、哈特和我们其他人站着的地方传了出来。 一块更大的石头打中了曼曼。女人们也真地朝他扔起了沙子和石块。 我们清楚地听见曼曼在大声叫唤:“别做蠢事了,别做了,你们听见没有。你们听着,这个狗屁玩笑该结束了。”接着,他破口大骂,骂得大家都震住了。 警察带走了曼曼。 当局把他监禁了起来,而且永远监禁了起来。 (选自V.S.奈保尔/著《米格尔大街》 张琪/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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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02:20  |
| 奈保尔:没有名字的东西 |
波普自称是个木匠,可他的建造物只有自家后院芒果树下的那个马口铁小工棚。就是这么个小工棚他也没有盖完。他懒得给屋顶上的马口铁皮钉钉子,只在上面压了几块大石头。一到刮大风,屋顶就像散了架似地发出乒乒乓乓的可怕声,随时都有飞走的可能。 不过波普可从不闲着。他总是在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我喜欢看他工作。我喜欢那些木头——乔木、香树和蟾蜍树的香味,我喜欢那些木屑的颜色;也喜欢那些锯末像粉一样撒在波普卷曲的头发上。 “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我问。 波普总是说:“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就喜欢波普这一点。我觉得他就像个诗人。 一天我对波普说:“我想做点东西。” “你想做什么呢?”他说。 我一下子还真想不出到底要什么。 “这不,”波普说,“你也在想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啦。” 最后我决定做一个鸡蛋架。 “你做这东西给谁?”波普问。 “妈妈。” 他笑了笑。“你想她会用这东西?” 你别说,我母亲还挺满意那个鸡蛋架,用了差不多一星期。后来她好像把它给忘了,又开始像过去一样往碗里或碟子里放鸡蛋了。 我将此事讲给波普听,他笑道:“孩子,要做东西就要做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为博加特的裁缝店写了招牌以后,波普也要我为他写一个。 他取下夹在耳朵上的一支红笔头,琢磨着该怎么写。起先,他想称自己是个建筑师,但我劝他放弃了这个主意。他的拼写老不确切。写好后的招牌如下: 建造理由及承包人/木工/ 家具师 招牌由我执笔,所以我还在右下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波普喜欢站在招牌前。不过不熟悉他的人前来咨询时,他总不免有点紧张。 “你问那个木匠伙计?”波普总这么说,“他早搬走了。” 我觉得波普要比博加特随和得多。博加特很少同我说话,可波普却特别健谈。他谈的都是关于生死、工作之类的严肃话题我发觉他真地爱跟我说话。 但在街上,波普却不是招人喜欢的人。倒不是他们觉得他有神经病或是个大傻瓜。哈特常说,“你们听,波普也太傲气了。” 这么说波普不公平。波普有个习惯。每天早上总要拿着一杯朗姆酒站在大街的人行道上。他从不喝杯里的酒 。但只要见有熟人,他就用中指沾沾酒,再舔舔手指,然后朝熟人挥挥手。 “我们也买得起朗姆酒呀,”哈特常说,“但我们就不像波普这样炫耀。” 我自己倒从来没这么想过。一天我向波普问起此事。 波普说:“孩子,早晨太阳刚出来,天还有点凉,你一起床就能出去走走,一边晒太阳,一边喝点朗姆酒,你会觉得很舒服。” 波普从不挣钱,都是老婆出去工作。好在他们没有孩子,这样倒也方便。波普说,“女人爱干活就让她们干吧,反正男人也干不好。” 哈特说,“波普娘娘腔,不是个好男人。” 波普的老婆在我学校附近的一个大户人家做厨娘。以前,她下午常等我,然后带我去她的大厨房,还给我好多好吃的。我唯一不喜欢的就是我吃东西时她坐在一旁盯着我的样子,好像我是为她吃似的。她让我叫她阿姨。 经她介绍,我认识了那个大户人家的园丁。他是个棕色皮肤的漂亮男人。他很爱花。我喜欢他照看的花园。花园里的花床总是黑幽幽、温漉漉的,草坪上的草长得又绿又水灵,又经常修剪。有时我帮他给花床浇水。他常把割下的草放在一个个小袋里,让我拿回家给我妈。草对于老母鸡可是好东西。 有一天,我没见着波普的老婆。她没在等我。 第二天上午,我也没见波普在人行道上用手指沾杯里的朗姆酒。 那天晚上,我还是没看见波普老婆。 我发现波普在他的工棚里伤心。他坐在一块木板上,拿木屑在手指上缠来绕去。 波普说:“你阿姨走了,孩子。” “去哪儿了,波普先生?” “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他说到这便再没往下说。 后来,波普就发觉自己成了受欢迎的人了。这个消息不胫而走。一天埃多斯说:“波普怎么了?像是他没有朗姆酒了吧。”哈特听后跳了起来,差点给了他一巴掌。打那以后,大家经常聚在波普的工棚里。他们谈板球、足球和电影——什么都谈,除了女人——就是想让波普高兴。 波普的工棚里不再有锤子和锯子声。木屑闻起来也不新鲜了,颜色也变黑了,几乎像烂泥一样。波普开始酗酒,他喝醉以后我可不喜欢他。他身上一股朗姆酒味,经常大哭大叫,然后就发火想打人。这使他被那帮人接纳了。 哈特说:“我们过去错怪了波普,他是个好汉,和我们一样。” 波普喜欢这些新伙伴。他生性健谈,对街上那帮人也总是挺客气,他一直很奇怪自己会不受欢迎。现在他好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了。但波普并不高兴。这友谊来得太晚了点。他发觉他并不像他期望的那样喜欢那帮人。哈特竭力想让波普对其他女人感兴趣,但是波普做不到。 波普从不以为我年纪小,有些话不该对我讲。 “孩子,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有一次他说,“你会发现你一心喜欢的东西一旦得到后,你就不再会珍惜它们了。” 他讲话就这个风格,像谜一样。 终于有一天,波普离开了我们。 哈特说:“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去哪儿了。他是去找他老婆了。” 爱德华说:“你想她会跟他回来吗?” 哈特说:“等着瞧吧。” 其实,我们也用不着久等,报上很快就报道了此事。哈特说果不出他所料。波普在阿里马打伤了一个男人,那男人拐走了他老波。那人就是以前给过我许多袋青草的园丁。 波普倒没出什么事,只是被罚了点款,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当地的法官警告波普以后最好不要再去骚扰他老婆。 他们编了首关于波普的小调,那年这首歌很流行呢,它是狂欢节的进行曲,安德鲁斯姐妹合唱团为一家美国录音公司演唱了这首歌: 有位木匠小伙计去了阿里马 为寻一个小活宝名叫伊梅尔达。 这可是米格尔街的大事迹。 在学校,我常对人说:“那个木匠伙计是我特别好,特别好的朋友。” 在板球场和赛马场,哈特逢人便说:“认识他吗?天哪,我和那老兄过去整天在一起喝酒。乖乖,他真有海量。” 波普回来后完全换了个人。我一跟他说话他就对我大吼大叫。哈特和其他人一带着朗姆酒 去工棚看他,他就把他们轰了出去。 哈特说:“你们看,女人把那家伙整疯了。” 往日那熟悉的声音又从波普的工棚里传了出来。他拼命干活。我真想知道他是否还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但我害怕没敢问他。 他往工棚里拉了一盏电灯,开始在夜间干活。他家门外总停着许多车子,将东西拉进拉出。后来波普又忙着漆房子,将房子漆成大绿色,又将屋顶漆成大红。哈特说:“这家伙准疯了。” 又补充道:“怕是他又要做新郎官了。” 哈特没有全说错。 大约两星期后的一天,波普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女人。是他老婆。我阿姨。 “女人就这个德行,”哈特评论道,“她们喜欢的就是这种东西。不是那个男人。是那幢新漆的房子,和屋里那套全新的家具。我敢跟你打赌,要是阿里马的那个男人也有所新房子和新家具,她就不会跟波普回来。” 不过我不在乎哈特怎么说。我很高兴。又能看到波普早晨端着朗姆酒站在外面,用手指沾沾酒同熟人打招呼,真令人高兴;我又能问:“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并得到的还是那熟悉的回答:“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波普很快又恢复了过去的生活方式,他仍然把时间都花在做那没有名字的东西。他又停止了工作,他老婆又到我们学校附近的那户人家做了厨娘。 波普的老婆回来以后,街坊几乎生了他的气。他们觉得以前对他的同情受到了嘲弄,都白费了。哈特又说道,“我早就讲过,那个该死的波普就是太傲气。” 但是现在波普不在乎了。 他常对我说:“孩子,今晚回家祈祷吧!愿你像我一样快活。” 后来发生的事太突然,我们都不知道会出这种事。哈特也是读了报纸后才知道的。他总爱读报,常常从早上10点一直读到晚上6点左右。 哈特叫了起来:“我看到了什么?”他把那标题拿给我们看:小木匠被捕入狱。 这太不可思议了,原来波普是个作恶多端的梁上君子。所有那些新家具,用哈特的话说都不是波普做的。他偷来别人的东西然后把它们重新组装起来。实际上他偷的东西太多,有时只好把不要的那些卖掉。他就是这么被抓住的。现在我们才明白以前为什么总有许多车子停在波普家门口。他什么都偷,就连他装修房子用的油漆和刷子也是偷来的。 哈特说出了我们大家的心里话。他说:“这老兄真笨,为什么他要去卖他偷来的东西呢?告诉我。为什么?” 我们都认为他这么做确实太蠢。可是,我们打心眼里佩服波普,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也许比我们谁都强。 至于我阿姨…… 哈特说:“他被判了多久?一年?就算表现好提前三个月释放,也有九个月。我断定她也只能尽三个月的妇道。过了这段时间,米格尔街就不会再有伊梅尔达这个人了。” 但是伊梅尔达从未离开米格尔街。她不仅继续干着厨娘的活,还开始帮人烫洗衣服。街上没有人同情波普,他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罪有应得。况且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了。他们只是可怜伊梅尔达一个人还要坐守空房。 波普回来后成了英雄。他成了那帮小子中的一员。他混得比哈特和博加特都强。 但对我来说,他变了。这种变化使我伤心。 回为他开始干活了。 他开始为别人做莫利斯式椅子、桌子和衣橱。 有一次我问他:“波普先生,你什么时候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呀?”他竟臭骂了我一通。 “你他妈的真讨厌,”他说,“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 (选自V.S.奈保尔/著《米格尔大街》 张琪/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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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10:00:20  |
|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 |
海面上渐渐漂过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先发现的孩子们炫耀地说那是一艘敌船。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发现那件漂浮物上没有挂旗帜,也没有桅杆,于是又认为是一条鲸鱼。一直到它漂到岸边,他们从它身上取下那些黑乎乎的马尾藻、水母和遇难船只的碎片后,才发现是一个淹死的人。
孩子们跟这个尸体玩了整整一个下午,他们在沙滩上把他埋好,然后再挖出来,后来被大人看见了,便给村子里报了信。村子里男人把他抬到附近的房子里,抬尸的时候,人们发现这具尸体比所有的死人都庞大,都沉重,重得像一匹马,男人们互相议论着,可能是因为他在水里泡得时间太长了,水都浸到了骨头里的缘故。当他们把他放平在地上时,发现他比所有的男人都高大,这所小房子几乎装不下他,但是他们想可能在某些被淹死的人身上自然生长的机能即使在人死后还继续起作用。他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海水味,皮肤外面粘着一层污泥。
不用给他洗脸,就可以断定,他一定是外乡人。这个村子只有十几户人家,分散居住在这个荒凉的海角一边,土地那么少,以致母亲们出门都生怕孩子被风刮到海里去。大海是温柔而又慷慨的,村子里死了人,人们都是从悬崖上把他扔到海里去的。所以当他们在海上遇到这具溺水者的浮尸时,只是相互看看,七条小船上挤满了全村的男人,再也没有多余的位置,因此大家也就没去理会他。
当天夜里,男人们没有出海,都到邻近村子去打听是否丢了什么人,女人们留下来守护着那被淹死的人。她们用芦絮擦掉死人身上的污泥,给他整理了那水草一般的头发,用刮鱼鳞的铁器刮掉贴在他身上的脏东西。她们在做这些事情时,发现那些东西都是属于深海里的,他的衣服都已扯碎,好像他曾在满是珊瑚的世界里游历过似的。她们还发现这死者曾是一个很傲慢的人,因为他的脸上没有其他那些在海上淹死的人那种孤独的表情。最后直到她们给他完全擦洗干净了,才发现他是那么漂亮,于是都惊讶地憋住了呼吸。他不仅是她们从没见过的那种最高大、最强健而又最具有男性美的人,而且是连在想象中都不曾见过的男人。
在村子里找不到一张那么大的床来停放他,也没有一张那么结实的桌子好用来为他守夜。女人们把村子里身材最高的男人的节日里穿的裤子拿来也穿不进,最肥大的衬衣他也嫌窄,最大的鞋子还是小。女人们都为这短小的服装和他的美不相称而感到难过,于是她们决定用一大块帆布和一件新娘子的粗线衬衫给他做衣服,以保持他死后的尊严。妇女们围坐在一起,一针一线地缝着,不时地望着那具尸体。她们觉得那天夜里连风都反常,加勒比海从未有过这么大的风,妇女们认为这些异常的变化一定与这位死者有关。这些女人们还幻想:如果那漂亮的男人住在这个村子里,他的房子一定有宽大的门;高高的房顶和结实的地板;他睡的床的弹簧垫子一定是用铁螺栓为主要结构做的;他的女人一定是最幸福的。她们想象着:他很权威,要海里的鱼他只需呼唤它们的名字就行了;他是那么热爱劳动,以至于能使最荒凉的石头地里流出水源;他还能在悬崖峭壁上栽种鲜花。她们暗自拿他跟自己的男人比,觉得自己的男人一辈子干的都不及他一夜所干的多,她们内心里都在咒骂自己的男人,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污秽而又没有本事的人。女人们一个个都陷入这些幻想的迷宫中,这时她们当中最老的一个叹口气说道:
“他长的多么像埃斯特温。”
不错,是很像,大多数人再次看他一眼时都觉得再没有别的名字比这还合适的了。可几个最固执的年轻妇女想给他起名叫劳塔罗,但没有成功。
最后麻布不够了,衣服剪裁得不好,穿在他身上显得紧绷绷的,仿佛他体内有一种潜在的力量,把衬衣的扣子都绷掉了。
后半夜,大海沉睡了,沙沙的风声听得清清楚楚,周围一片静寂。关于这溺水者的名字的争议最后以命名埃斯特温而告结束。
那些给他穿衣服、梳头、剪指甲和修胡子的女人,在把他放倒在地上时都抑制不住难受的心情。她们想到他死后都这么麻烦,活着时他那庞大的身体一定很不幸。她们仿佛看见他活着时进门总是侧着身,头总是撞在门框;到人家里,总是站在那里,摆弄着他那海牛般的玫瑰色的嫩手,不知做什么是好;女主人总是不放心地找一把最结实的椅子,请埃斯特温坐下,可他却靠在墙边,微笑着说:“没关系,夫人,我这样呆着很好。”他每次到人家拜访都总是重复那句话:“没关系,夫人,我这样呆着很好。”他常常怕弄坏椅子而不肯进屋,可人家总是热情地对他说:埃斯特温,你别走,你哪怕等到咖啡烧开了再走也好呀。可后来,这个大傻瓜还是走了,多可爱啊,这个漂亮的傻瓜走了。天快亮时,女人们面对那具尸体,还在想着这些事。后来,当她们用一块手帕为他盖脸,免得阳光打扰他时,见到他是那样永远的安息了,像所有的男人一样,无法抗拒这自然规律的安排,都止不住流下了眼泪。先是她们当中最年轻的一个女人开始抽泣,其他人强忍着,只是悲伤地叹着气,可到后来,越来越想哭,因为这个被淹死的人越发使她们回想起埃斯特温,这位世界上最无人帮助的可怜人,他是那么温柔,而又助人为乐。
最后,当男人们回来说,那个溺水者不是邻村人时,她们在痛哭之余都感到了一种莫名的空虚。
“神圣的上帝,他是我们的。”她们哭泣着说。
男人们认为这些言过其实的话只不过是女人的轻浮。他们已经被这一夜的寻访搞得筋疲力尽,只想立即处理掉这个额外的累赘。他们找来一些旧帆布,捆成担架,好把这沉重的身体抬到悬崖边上。他们想在他脚腕子上捆上一副商船的铁锚,好让他顺利地沉到海底,这样即使是再大的风浪,也不会再把他漂回海岸了。但是他们越是着急,女人们却越是耽搁时间。她们像正在啄食海滩贝壳的母鸡受了惊吓一样,一些人忙着给死者这儿放上护身符,另一些人忙着给死者在那儿扣上一条导向的带子,七嘴八舌的,这个说:“你取下来,放到这儿。”那一个又说:“你看都快把我挤倒在死人身上了。”这乱糟糟的场面使男人们感到莫名其妙,他们开始抱怨没有必要为一个外乡人搞这么多装饰品,反正在上面带再多的东西,也是喂鲨鱼。女人们并不理会,仍继续往死者身上放那些不值钱的殉葬品,放上去,又取下来,再放上去。男人们嘴里骂着:这里什么时候这样对待过一个漂来的死人,一个素不相识的死人,一堆臭肉。一个女人被这毫无感情的话激怒了,走过去取掉盖在死者脸上的手帕,这下连男人们也都惊呆了。
是埃斯特温。男人们二话没说就认为是他。如果对他说这瓦尔特·拉莱,他们也许还会记得他那美国人的口音,肩头上的金刚鹦鹉和打猛兽的火枪。但是这埃斯特温,世界上只能有一位,而现在他正像一条大白鱼一样挺在那里,没穿靴子,套着不合身的裤子,坚硬的指甲只有用刀子才能削动。取下他脸上的手帕,可以看出他的表情很羞愧,似乎在说:长得这么庞大,这么重,又这么漂亮,这并不是我的过错;如果我知道这些会带来这么多麻烦的话,我一定会找一个最秘密的地方去淹死;甚至我还会自己在脖上系一个铁锚,免得在这星期三来打扰别人。他的样子是那么真诚,以至于连那些疑心最重的男人——这些男人夜里在海上总是感到无比的苦恼,担心他们的女人会等他们等得厌烦,梦到他们被淹死了,或别的更可怕的事——也都为埃斯特温真诚的表情而感到震惊。
就这样,人们为他举行了他们为一个漂来的死人所能想象到的最隆重的葬礼。有些妇女去邻村找花,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些妇女听,她们不相信,也跟来看看。当她们见到那死者后,就又去弄来更多的鲜花,人和花越来越多,挤得几乎无法走路。
最后把这可怜人放下水时是人们最难受的时刻。人们选出一位最好的父亲和一位最好的母亲来充当他的父母,还为他选出兄弟、叔侄,因此通过他,村子里所有的人相互都成了亲戚。
有位海员从远处听到了哭声便迷失了航向,他们不知道又是哪一位被捆上了桅杆,不由得想起古代关于美人鱼的传说。
在去海边悬崖陡峭的山路上,人们争着抬那死者,面对着他们这华丽而又漂亮的死人,男女村民们第一次发现村里的街道已经坏得坎坷不平,他们的院落已经荒芜,而且是那么狭窄。
他们没有给他捆铁锚,为的是如果他想回来时,就回来。在把那具尸体抛下深渊以前的片刻间,所有的人都憋住呼吸。他们不需要相互去看,就知道彼此都不是完美的,永远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但是他们也知道,从那以后一切都将不同,他们的房子将安上更宽大的门,更高的房顶,更坚固的地板,为了让埃斯特温可以到处走而不撞门框,为了将来谁也不敢窃窃私语地说什么这个傻瓜已经死了,真遗憾,这个漂亮的傻瓜死了。他们将在房前墙上涂上明快的色彩,借以永远纪念埃斯特温。他们还将凿开岩层,在石头地上挖出水源来,在悬崖峭壁上栽种鲜花,为了在将来每年的春天,让那些大船上的旅客被这海上花园的花香所召唤。连船长也下到甲板上,身穿节日的服装,胸前挎着望远镜,佩带着金星肩章和一排战争中得的奖章,指着这坐落在加勒比海地平线上满是玫瑰花的海角,用十四种语言说道:“你们看那儿,如今风儿是那样平静,太阳是那么明亮,连那些向日葵都不知道此刻该朝哪边转。是的,那儿就是埃斯特温的村子。”
韩水军 赵绍天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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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09:56:37  |
| 奈保尔:哀悼者 |
黄灿然译 我走上后楼梯,进入在午后阳光里发白的游廊。我不能从正门的楼梯进入那座房子。我们是穷亲戚,我们被告知要尊敬那座房子和那一家人。 游廊左边是倾斜而整洁的厨房,有各种精巧的现代装置。一个丑陋的印度女孩正在洗碟子,她满脸麻子,双乳松弛,穿着一件肮脏的红色印花连衣裙。 当她看见我,她说:“你好,罗梅什。”她开口时很爽朗,闭口时音调减弱,但更合适。 “你好,”我轻声说,“她在吗?”我用大拇指朝着在前面的客厅比了比。 “是的。小伙子,她整天哭。那孩子也确实很可爱。”女仆正在使自己适应主人家的语言。 “我可以进去了吗?” “可以。”她低声说。她把湿手往连衣裙上擦了擦,领我进去。她的厨房很干净,一尘不染,但是所有的尘似乎都染到她身上去了。她踮着脚尖来到那个有帘子的房门前,把它开了一两寸,恭敬地朝里面探了探,然后用稍大的声音说:“罗梅什在这里,希拉小姐。” 里面传出一声叹息。女仆开了门,等我进来了就从外面把门关上。所有窗帘都拉下,房间充满闷热的黑暗,散发氨味和油味。光线透过一些通风的狭缝照进来,足够用来看到希拉。她穿着一件宽松的淡黄色睡袍;她半坐半躺在一张粉红色沙发上。 我踏过擦亮的地板,尽可能慢慢走和不发出声音。我的目光从希拉身上移到沙发边的桌上。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希拉先打破沉默。她在半昏暗里上下打量我,然后说:“唷,罗梅什,你长大了。”她含着泪水微笑着。“你好吗?你妈妈好吗?” 希拉不喜欢我妈妈。“他们都好——家里人都好。”我说,“你好吗?” 她勉强一笑。“还活着。拉张椅来。慢着,慢着——等一下。让我瞧瞧你。唷,你就快变成英俊青年了。” 我拉了张椅坐下。我坐着时,最初双腿摊开。但又觉得这样没礼貌和太随便。于是我把两个膝盖合拢起来,双手轻轻搁在上面。我直挺挺坐着。然后我瞧着希拉。她微笑。 接着她开始哭起来。她伸手去拿桌面上那块潮湿的手绢。我站起来问她喜不喜欢嗅盐或月桂油(译注:皆为醒神剂)。她使劲呜咽,摇了摇头,用被泪水打断的话叫我坐下。 我一动不动坐着,不知道做什么好。 她用那块手绢擦眼泪,又从睡袍里拉出一块较大的手绢,擤了擤鼻涕。接着她微笑。“请你原谅我这样控制不住。”她说。 我准备说“不见外”,但觉得这话太直爽了。于是我张开口,漏出语义不清的话。 “你不认识我儿子吧,罗梅什?” “我只见过他一次。”我撒谎,立即感到遗憾。要是她问我在哪里见过他或什么时候见过他,可就糟了。事实上,我是等到他死了的消息传出后,才知道希拉的孩子是个男的。 但她没有查问我。“我有他一些照片。”她用轻柔、勉强的声音叫道:“素明特拉。” 那个女仆开了门。“你要什么吗,希拉小姐?” “是的,素明,”希拉说(我注意到她缩短了女仆的名字,一般来说是不宜这样的),是的,我要拉维那些快照。”提到那名字,她又差点哭出来,但她最后把头朝后一仰,化为微笑。 素明特拉离开房间时,我看着墙。在黯淡的光线里,我可以辨认出一幅《塔楼里的王子们》的版画复制品,一条蓝色、美丽的小河慵懒地从长满鲜花的两岸穿流而去。我看着墙,是为了避免看着希拉。但她的目光跟着我的目光,停留在《塔楼里的王子们》版画上。 “你知道那个故事?”她问。 “是的。” “瞧他们。他们就快被杀害,你知道。我到了这两天才真正明白这幅画,你知道。那些男孩。多么悲伤。再看看那条狗,什么也不懂,只想出去。” “是一幅悲伤的画。” 她一抹眼泪,再次微笑。“但是,告诉我,罗梅什,你读书还好吗?” “老样子。” “你打算离开吗?” “要看我考试怎样。” “但你一定会考得很好的。你爸爸毕竟不是傻瓜。” 素明特拉把相册拿来。那是一本昂贵的相册,用皮套包着。拉维从可以出来户外活动,到他死前一个月,都没有间断过拍照。有穿泳衣的照片,在东岸、北岸和南岸挖沙的照片;拉维化装参加嘉年华、化装参加茶会的照片;拉维跟数十个我不认识的人在一起的照片。希拉一次又一次俯身向前,指指点点。“这是拉维在那个美国医生家里。一个可爱的家伙。他看上去很甜,不是吗?再看这个:这孩子对着镜头总是笑。他总是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孩子。” 我们终于看完了快照。希拉在临结尾时已不再说话。我感到她这两天来已把这本相册看了好几遍。 我双手轻拍膝盖。我看着墙上的钟和《塔楼里的王子们》。希拉替我解围。“我想你一定饿了。” 我轻轻摇头。 “素明会弄点什么给你吃。” 素明特拉确实替我准备了些东西,我在厨房里吃——他们家的食物总是很好。我准备去面对希拉告别的眼泪和微笑。就在这时,医生来了。他是希拉的丈夫,大家都叫他“医生”。他个子很高,有一张苍白英俊的脸,这脸现在看上去既憔悴又疲倦。 “你好,罗梅什。” “你好,医生。” “她怎样?” “不是很快乐。” “过两天会好起来的。那种打击,你知道。她这人很脆弱。” “希望她尽快恢复过来。” 他微笑着,拍拍我的肩膀。他去拉窗帘,不让游廊的阳光照进来,然后叫我坐下。 “你认识我儿子?” “一点点。” “他是个好孩子。我们想——应该说,我想——让他参加牵牛过门儿童比赛。但希拉不赞成这个想法。” 我找不到话说。 “他四岁时,就爱上唱歌,你知道。什么歌都唱。英语和印地语。你知道那首歌吗——《我将再见到你》。” 我点头。 “他总是把这首歌唱了又唱。他记得全部歌词。哪里学来的,我不知道,但他都记住了。我自己到现在都记不了一半。他就是这样。快。你知道吗,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将在所有熟悉的地方再见到你’。当希拉听说他死了,她看着我,开始哭起来。‘我将再见到你。’她说。” 我没有望他。 “这让你想,对不对?让你想起生命。今天在这里,明天就走了。这让你想起生与死,对不对?你瞧我,又说教了。你为什么不去给孩子们补习?”他突然问我,“你可以赚一大笔钱。我认识一个少年,他每星期教一个下午,一个月就能赚五十块。” “我在忙着考试。” 他没听进去。“告诉我,你有没有见过上次嘉年华我们给拉维拍的照片?” 我没勇气说我见过。 “素明,”他叫道,“把相册拿来。” (译自奈保尔小说集《岛上的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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